招标
法库县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24-00059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考核方式 | 标准分 | 赋分办法 | 考核档次 |
日常检查 | 20 | 历次日常检查平均分×0.2 | 合计分<60,不合格; 60≤合计分<80,合格; 80≤合计分<90,良好; 90≤合计分<100,优秀。 |
定期考评 | 30 | 历次定期考核平均分×0.3 | |
年度考评 | 30 | 年度考核分×0.3 | |
监督检查 | 20 | 被水行政主管及其它相关单位实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方式为责令整改(属于物业化管养范围内的),每次扣5分;警示约谈,每次扣10分;通报批评以上,每次扣20分。 此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0分。 |
附件2:
物业化管养日常检查、定期考评标准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赋分原则 | 备注 |
1 | 管理考核 |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及时整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 | 20 | 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考核,扣20分;未及时整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扣5分。 | |
2 | 机电设备维护 | 按规定定期对闸门、启闭机、电源(备用电源)等机电设备进行维护。 | 10 | 闸门、启闭机、电源(备用电源)等机电设备维护不及时,扣5分;未对设备维护的,扣5分。 | |
3 | 大坝监测 | 按规定频次对大坝进行监测。 | 10 | 达不到频次的,扣8分;报告不完整的,扣2分。 | |
4 | 工程养护 | 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日常养护,并做好记录。 | 10 | 未开展日常养护,此项不得分。 养护不及时,扣5分;附属设施和管理区养护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
5 | 运行操作 | 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无人为事故;记录规范。 | 20 | 有人为事故且影响工程安全或设备正常使用,此项不得分。 未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扣10分;有人为事故,未影响工程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扣6分;记录不规范,扣4分。 | |
6 | 水库及周边保洁 | 按照物业化管养要求,及时对库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 | 10 | 发现垃圾扣1分,违章堆放杂物每处扣2分;垃圾未清理每处扣2分; | |
7 | 备品备件 | 按照物业化管养要求配备办公和值守用品。 | 10 | 未配备办公用品,扣5分;未配备值守生活用品扣5分。 | |
8 | 安全生产 | 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 10 | 存在安全生产隐患,1项扣1分。 | |
说明:本标准分为8项,各项标准分合计100分,每个单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0分。
附件3:
物业化管理年终考评(自检)标准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赋分原则 | 备注 |
1 |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 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满足要求;按规定组织技术负责人、巡查管护人员培训。 | 10 | 机构设置不满足要求,扣2分;岗位设置不满足要求,扣2分;人员配置不满足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组织技术负责人、巡查管护人员培训,扣4分。 | |
2 | 制度建设 | 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各项制度落实、执行效果好。 | 5 | 制度不全面或内容不完善,每项扣0.5分;制度未上墙,扣1分;各项制度落实、执行效果不好,扣1分;责任未公示,扣1分。 | |
3 | 管理考核 |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考核;根据考核标准开展年度自检,并及时上报自检结果;对自检、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 5 | 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考核,扣2分;未开展年度自检,扣1分;对自检、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扣2分。 | |
4 | 工程检查 | 按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按规定开展年度检查,遇特殊情况应开展特别检查,及时提交检查报告;及时处理上报检查中发现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 | 20 | 未开展日常巡视检查,此项不得分。 日常巡视检查内容、频次、线路、记录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未按规定开展年度检查,扣3分;遇特殊情况,未按规定开展特别检查报告,扣2分;未及时处理上报检查中发现问题,扣2分;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扣1分。 | |
5 | 大坝监测 | 按规定开展大坝监测,记录规范;观测成果真实,精度符合要求;遇高水位、水位突变、地震等异常情况时加测;观测设施、仪器定期校验、维护;及时进行观测资料初步分析、整编。 | 10 | 未开展大坝监测,此项不得分。 观测项目、测次、时间、精度、记录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5分;遇高水位、水位突变、地震等异常情况时未加测,扣1分;观测设施、仪器未定期校验、维护或有缺陷,扣1分;未及时进行资料整编分析,扣2分。 | |
6 | 维修养护 | 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日常养护,并做好记录。 | 20 | 未开展日常养护,此项不得分。 对照小型水库工程日常养护标准,主体工程养护不符合要求,每个子项扣1分;附属设施和管理区养护不符合要求,每个子项扣0.5;记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7 | 运行操作 | 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无人为事故;记录规范。 | 10 | 有人为事故且影响工程安全或设备正常使用,此项不得分。 未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扣5分;有人为事故,未影响工程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扣3分;记录不规范,扣2分。 | |
8 | 违章管理 | 及时阻止破坏和侵占工程、污染水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员、工程和水质安全的行为,并报告。 | 5 | 未及时阻止破坏和侵占工程、污染水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员、工程和水质安全的行为,每起扣1分;发现违章行为未及时报告,扣2分。 | |
9 | 安全生产 | 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安全事故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参加安全管理(防汛)应急演练;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10 | 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 未签订安全责任书,扣2分;未制定安全事故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或预案内容不全、可操作性不强,扣1~2分;未参加安全管理(防汛)应急演练,扣2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每项扣1分;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1分。 | |
10 | 档案管理 | 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各类档案资料齐全、完好,建档立卡,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按时归档。 | 5 | 未落实档案管理人员,扣1分;档案资料不完整,扣1分;否则不得分;档案分类不清楚、存放杂乱、不按时归档,扣1~3分。 | |
说明:1.本标准分为10项,各项标准分合计100分,每个单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0分。
★三、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按财政拨款进度及完成进度付款。
★五、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六、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达到法库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养考核标准。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或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024-87123593 (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桃仙镇全运五路33号安拓国际产业园A31号楼-2门
联系方式: 024-31092775(工作时间)
邮箱地址: lnda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 1430 0080 5252 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彤
电 话: 024-31092775(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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