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调整镧铈类产品结构维检修项目2.4m3PVC萃取槽制作施工
金额
238.8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o24030015z
预算金额238.83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任玉龙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彬0472-2669637
中标公司包头市新天地环保防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38.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公示说明
项目编号 | JO24030015Z | 项目名称 |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调整镧铈类产品结构维检修项目2.4m3PVC萃取槽制作施工 |
投标日期 | 2024/03/09 -- 2024/03/13 | 开标日期 | 2024/03/13 |
招标部门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4/03/15~~2024/03/17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成交公示说明 | |||||||||||||||||||||||
1.成交结果 | |||||||||||||||||||||||
本项目(项目编号JO24030015Z)评审工作已经完成,依据谈判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具体成交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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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期 | |||||||||||||||||||||||
2024/03/15至2024/03/17 | |||||||||||||||||||||||
3.异议 | |||||||||||||||||||||||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 |||||||||||||||||||||||
4.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
联 系 人:任玉龙
联系电话:18947725739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37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45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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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202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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