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4637002
预算金额552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蒋菊0991-5283364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江新1516091587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pdf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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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2023-01-31/9137111.htm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水土保持监测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4637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水土保持监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2万元,招标人
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BJC-1;(002)SBJC-2;(003)SBJC-3;(004)SBJC-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BJC-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2SBJC-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3SBJC-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004SBJC-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31日00时00分到2023年02月1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
上开标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联系人:蒋菊
电话:0991-52833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全季酒店)6层
联系人:李江新
电话:15160915874
电子邮件:5274487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水土保持
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G680
塔克什肯至恰库尔图(含G680-青河)公路建设项目、G218线焉耆-
博湖(5A景区)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交通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
标代理为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水土保
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G680塔克什肯至恰库尔图(含G680-青河)公路建设项目
G680塔克什肯至恰库尔图(含G680-
青河)公路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和富蕴县境内,路线全长约159.120km,公路等
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00(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与路基等宽,设计荷载
等级为公路-
附近布尔根河南岸,终点位于S11恰库尔图互通北侧约5km处,本项目与S11采用三岔
Ⅰ级,分为2段,分别为:①G680塔克什肯~恰库尔图段,该段起点位于塔克什肯口岸T型互通相接,路线全长约122.102km。②G680~青河段,起点接G680青河互通,终
点位于青河县城友好南路与规划南七路交叉口处,路线全长37.019km。共设置大桥7
座、中桥9座、小桥5座、涵洞327道;互通式立交5处、U型转弯1处、分离式立交2处、通
道桥21座、通道涵53道;服务区1处、停车区3处、主线收费站2处、匝道收费站3处、管
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3处
(2)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K202+200~K323+636.212段)
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总长约228.967km(起点桩号K91+858.27,终点
桩号K323+636.212)。本次招标范围路线总长121.474km(起点桩号K202+200~终点桩
号K323+636.212段),共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11
座,中桥21座,小桥18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3处,观景平
台2处,养护工区1处。,为新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沥青混凝
土路面,桥梁与路基等宽,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3)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K0+000~K56+963.053段)
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总长约182.694km(起点桩号K0+000,终点
桩号K182+964),本次招标范围路线总长56.905km(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56+
963.053段),全线共设置大桥5座,中桥16座,小桥4座;长隧道1座长2302m;平面交叉
6处,服务区、养护工区、隧道管理所、监控分中心及加油(气)站同址合建1处,停车区
兼观景台2处,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依据地形条件及起终点接线情况分别
采用40/60km/h,路基宽度8.5/10.0m,桥涵荷载标准:公路-Ⅰ级。
(4)G218线焉耆-博湖(5A景区)公路建设项目:
G218线焉耆-
博湖(5A景区)公路建设项目,起讫点桩号K0+000~K18+195.242,路线全长18.195km
。本项目公路改造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
m;市政利用段(K1+890~K7+135
段、K14+300~K15+367段):采用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
42m/40m/37.4m/36m/31m,双向4车道、6车道。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 | 项目名称 | 公路等级 |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
1 | SBJC-1 | G680塔克什肯至恰库尔图(含G680-青河)公路建设项目 | 一级 | (1)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3)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5)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提供协助。(6)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
2 | SBJC-2 | 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K202+200~K323+636.212段) | 二级 | (1)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3)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5)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提供协助。(6)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
3 | SBJC-3 | 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K0+000~K56+963.053段) | 二级 | (1)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3)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5)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提供协助。(6)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 |
5 | SBJC-4 | G218线焉耆-博湖(5A景区)公路建设项目 | 一级 | (1)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3)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5)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提供协助。(6)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的其他服务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核验通过为止。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设备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
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4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投标
人在各标段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可以重复(或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
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2月19日,每日10时00分至1
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平台下载时间为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不组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2023年02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
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
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
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11时00分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
上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新疆CA和
翔晟CFCA,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附件
”(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20211228/bdc71f9e-1513-4052-
b8a8-0e718d90d534.html)。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
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
到并线上参加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v.cn/B
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
XiaQuCode=2410&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
电子投标文件。
7.5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
电话400-928-0095),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7.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ggzy.xinjiang.go
v.cn/xinjiangggzy/bzzx/012001/3.html。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
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局,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
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邮编:830049,邮编:830000
电话:0991-5283364,电话:15160915874
联系人:蒋菊,联系人:李江新
行政监督:0991-5281015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23年01月30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备注 |
SBJC-1SBJC-2SBJC-3SBJC-4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未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需
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
,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
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2019〕41
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则应提供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备案材
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备注 |
SBJC-1SBJC-4 | 近3年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 | |
SBJC-2SBJC-3 | 近3年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 |
注:注:1.“近3年”指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备证明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为①水土保持监测合同协议书或水土保持监测委托书的彩色复
印件或彩色扫描件;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以
上二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能反映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内容,如果证明材料中不
能反映项目类型等内容,还应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
可。
3.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
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水利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未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中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4.投标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列入满三年及信用已修复。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 | 担任职务 | 人员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SBJC-1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5年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职务。 | |
SBJC-4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5年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职务。 | |
SBJC-2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5年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职务。 | |
SBJC-3 | 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5年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职务。注:1、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复印件,还应附社保系统打印的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2022年1月至社保可打印最近月份);如果投标 |
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提供本单位人员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的,则由投标人的上
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按
不响应处理,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开具的业绩
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类型、担任职务等内容,
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如项目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
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的扫描件。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小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4)投标报价的大写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和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行。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分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25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25分 |
监测仪器设备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①②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基础上,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若分值相同,以技术文件评审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文件评按第①项排序,取排序前3名投标人(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审得分也相同的,则以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注:评标基准价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补充、细化为:3.9.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评标价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本项目各标段的前三名投标人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数量)。如果同一标段中多个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1.评标方法”中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段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都应按标段先后顺序(既①G680塔克什肯至恰库尔图(含G680-青河)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②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K202+200~K323+636.212段)水土保持监测、③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K0+000~K56+963.(2)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4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参加不同标段投标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可以重复或相同。无论投标人是否在多个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补充、细化为:3.9.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评标价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本项目各标段的前三名投标人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数量)。如果同一标段中多个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1.评标方法”中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段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都应按标段先后顺序(既①G680塔克什肯至恰库尔图(含G680-青河)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②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K202+200~K323+636.212段)水土保持监测、③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K0+000~K56+963.(2)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4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参加不同标段投标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可以重复或相同。无论投标人是否在多个标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补充、细化为:3.9.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人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评标价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本项目各标段的前三名投标人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数量)。如果同一标段中多个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1.评标方法”中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段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都应按标段先后顺序(既①G680塔克什肯至恰库尔图(含G680-青河)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②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K202+200~K323+636.212段)水土保持监测、③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K0+000~K56+963.(2)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4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参加不同标段投标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可以重复或相同。无论投标人是否在多个标 |
053段)水土保持监测、④G218线焉耆-
博湖(5A景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开始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只能被推
荐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必须自动放弃其余各标段的
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自动放弃了某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则该标段应按本项第
(1)目确定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调整其余投标人的排名次序。
(4)重新调整标段排名次序后,无论投标人是否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
按照标段先后顺序(既①G680塔克什肯至恰库尔图(含G680-青河)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②G219线昭苏至温宿公路建设项目(K202+200~K323+636.212段)水土保持监测、③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建设项目(K0+000~K56+963.053段)水土保持监测、④G218线焉耆-
博湖(5A景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依次推荐其余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须
满足第(3)目的规定,即每确定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都应按第(3)目规定重新
调整相关标段的投标人排名次序。
(5)各标段均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调整(如有)后的排名次序
推荐第二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记录上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中。
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细则
评审因素与分值 | 评审因素与分值 | 评审因素与分值 | 评审因素与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评分标准 |
10分 | 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提出水土保持监测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得8.5分;水土保持监测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合理得8.5~10分(不含8.5)。 | ||
2.2.4(1) | 技术建议书35分 | 20分 | 对本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监测思路。 | 提出了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监测思路得17分;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监测思路合理准确的得17~20分(不含17)。 |
2.2.4(1) | 技术建议书35分 | 5分 |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提出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进度保证措施安排得4分;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完善、进度保证措施安排合理的得4~5分(不含4)。 |
2.2.4(2)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25分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24分;每增加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加1.0分,最多加1.0分(适用于第SBJC-1、SBJC-4)。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24分;每增加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加1.0分,最多加1.0分(适用于第SBJC-1、SBJC-4)。 |
2.2.4(2)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25分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24分;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加1.0分,最多加1.0分(适用于第SBJC-2、SBJC-3标段)。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24分;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加1.0分,最多加1.0分(适用于第SBJC-2、SBJC-3标段)。 |
2.2.4(4) | 其他因素30分 | 25分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23.5分。近3年每增加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加0.5分,最多加1.5分(适用于第SBJC-1、SBJC-4标段)。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23.5分。近3年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业绩加0.5分,最多加1.5分(适用于第SBJC-2、SBJC-3标段)。 |
2.2.4(4) | 其他因素30分 | 25分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
2.2.4(4) | 其他因素30分 | 5分 | 监测仪器设备 | 满足招标文件仪器设备要求得5分。 |
2.2.4(3) | 评标价10分 | 10分 |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2.2.4(3) | 评标价10分 | 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P)>评标基准价(D),则投标价得分=10–(P–D)/D×100×E1;(2)如果P≤D,则投标价得分=10+(P–D)/D×100×E2。其中,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3,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价得分计算:(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P)>评标基准价(D),则投标价得分=10–(P–D)/D×100×E1;(2)如果P≤D,则投标价得分=10+(P–D)/D×100×E2。其中,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3,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注: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以上时,该
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
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
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
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
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A;
(1)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
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
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
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
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
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
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
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
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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