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宁县新堡镇创业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十标段、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维莹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安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芳芳133095983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5
公告正文
中宁县新堡镇创业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十标段、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新堡镇创业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23]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其余由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宁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宁县新堡镇。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治理面积6501亩,其中地形地貌整治工程:土方开挖1883094.28 立方米,坡面整理514905.53平方米,场地平整178003.21 立方米;机械挖石方156371.17立方米,石渣开挖6660.04立方米,石渣推运整平165531.22立方米;覆土工程:覆土94679.88立方米,土壤翻耕611.55亩,土壤培肥91.05亩,土壤筛分94847.05立方米;砌体工程:场地清理870立方米;植被恢复工程:种植刺槐5643株、柠条2597穴,播撒草籽12684亩,树坑换填土1385.07立方米;其他工程:设置标志碑2个、宣传牌17个、警示牌105个,刺网围挡2016.34米和植被养护工程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所对应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养护期:2年)。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因中宁县宁安镇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宁县恩和镇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中宁县新堡镇创业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同时实施,为保证工程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以上项目中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开标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1)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中宁县城新区
联系人:王维莹
电 话 :1373957116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安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生中心13楼
联系人:赵芳芳
电 话 :13309598371
2023年04月2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新堡镇创业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2023]9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其余由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宁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宁县新堡镇。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治理面积6501亩,其中地形地貌整治工程:土方开挖1883094.28 立方米,坡面整理514905.53平方米,场地平整178003.21 立方米;机械挖石方156371.17立方米,石渣开挖6660.04立方米,石渣推运整平165531.22立方米;覆土工程:覆土94679.88立方米,土壤翻耕611.55亩,土壤培肥91.05亩,土壤筛分94847.05立方米;砌体工程:场地清理870立方米;植被恢复工程:种植刺槐5643株、柠条2597穴,播撒草籽12684亩,树坑换填土1385.07立方米;其他工程:设置标志碑2个、宣传牌17个、警示牌105个,刺网围挡2016.34米和植被养护工程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所对应标段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养护期:2年)。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因中宁县宁安镇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宁县恩和镇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中宁县新堡镇创业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同时实施,为保证工程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与以上项目中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开标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1)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中宁县城新区
联系人:王维莹
电 话 :1373957116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安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生中心13楼
联系人:赵芳芳
电 话 :13309598371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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