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汉长安城四处夯土遗址变形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4.3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hy-2024-zb-025
预算金额44.39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丹029-6265515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汉长安城四处夯土遗址变形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17日 16: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汉长安城四处夯土遗址变形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6: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44.39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昭
项目联系电话029-89151632
采购单位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乡大刘寨村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丹、029-6265515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8号保亿公元印12幢8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151632

项目概况

汉长安城四处夯土遗址变形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Y-2024-ZB-025

项目名称:汉长安城四处夯土遗址变形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3,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长安城四处夯土遗址变形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长安城四处夯土遗址变形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2024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七)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保管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乡大刘寨村南

联系方式:罗丹、029-62655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8号保亿公元印12幢817室

联系方式:029-89151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昭

电话:029-89151632

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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