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供热管线建设工程易商互通联网首站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288.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212024114015
预算金额3288.9万元
招标联系人丛培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文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1202411401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施工<2024>1107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供热管线建设工程已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高新审投备<2024>97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3288.9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986.6万元,银行贷款:2302.3万 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千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地热开发有限 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供热管线建设工程,建设规模为1.3千米,在华苑产业园区桂苑 路(南至物华道,北至工华道)建设DN450供热管道,管线路由长度约1.3公里。,总投资额3288.9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易商互通联网首站及配套供热管网 工程,招标范围: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供热管线建设工程易商互通联网首站及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工程投资约119.21万 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100-DN200供热管线直埋敷设,路由长度约300米,完成换热站内工艺管道及换热设备购置 安装等。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119.21万元。2.4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1月02日至 2025年01月21 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 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 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投标确认方式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 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 2024年12 月05日。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 南开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4层获取资格审查和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获取文件。6.2文件售价及图 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参见招标文件。7.3电子文件的提 交方式:光盘。 招标人: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丛培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帅越地热开发中心212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杨春景电话:022-23778996-8032 传 真:2377889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文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3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孙宁电话:022-87676677-820 传 真:022-83902605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 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 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地热开发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杨春景 电话:022-23778996-8032传真:2377889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帅越地热开发中心212室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朱源 电话:83717825、83715792、84800031传真: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建设和交通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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