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电子邮件:xrm1212@126.com
联系电话:0515-873820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1 |
建设单位 |
江苏泛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危险废物年焚烧处置36000吨二期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高新技术产业园 |
报表类型 |
报告书 |
环评单位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于2017年8月22日在盐城阜宁县经信委进行了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017-320923-77-03-641143. |
公众参与情况 |
1.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5日、5月15日~5月25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2.2017年5月15日~5月25日对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表10份,有效回收10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废气:本项目在急冷吸附塔后道废气处置工艺设置了消石灰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捕集粉尘+二级碱液吸收。项目拟采用中和吸附塔碱洗废液湿法预中和吸附+管道内喷入消石灰半干法+二级碱洗脱酸。扩建项目1#危废库、1#卸料间、2#危废库、2#卸料间、预处理间、污水处理站、化验室的臭气经过碱液二级喷淋+活性炭处理后,尾气中NH3、H2S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VOCs可以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臭气处理措施技术可行。 废水: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碱洗废水、冲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和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碱洗塔废水和除臭装置碱洗喷淋废水盐分达到一定浓度后通过水泵、明管输送至双效蒸发系统处理,处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厂区污水预处理站调节池;冲洗废水通过水泵、明管输送至厂区污水预处理站综合调节池处理;化验废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通过水泵、明管输送至厂区污水预处理站综合调节池处理。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污水监控池,污水监控池的废水最终排入阜宁县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淮河入海道南泓。扩建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水泵、明管输送至污水预处理站的综合调节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监控池;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通过水泵、明管输送至污水预处理站的综合调节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监控池;污水监控池废水最终排入阜宁县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淮河入海道南泓。 噪声:项目噪声源为开棉机、卷曲机、开松机等设备运行机械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固废:飞灰、炉渣、废盐渣采用密封吨袋收集后通过叉车运往灰渣车间暂存,收集到一定量后委托光大环保(盐城)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和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固化后填埋处置,不在厂区内进行固化。本项目的废耐火材料表面可能附着一些焚烧后的炉渣,因此不能作为普通固废处置,而是和炉渣飞灰一起委托光大环保(盐城)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固化填埋处置,本项目的飞灰、炉渣(含废耐火材料)均在光大环保(盐城)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的处置范围内,光大环保(盐城)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刚刚投入使用,有充足的处理余量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扩建项目废水处理产生的废盐渣在厂区危险废物库暂存,最终送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固化填埋处置。扩建项目贮存库和储罐区的渗滤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厂区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以及废原辅材料包装将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废耐火材料内衬作为普通建材外售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