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光装备微电网光伏组件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4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jtcgjh202405060032-wxcq0011
预算金额54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允皓0510-828323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4-06-04 18: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2024-06-12 13:30:00
预算金额:545.0万元
保证金:100000.0元
华光装备微电网光伏组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LJTCGJH202405060032-WXCQ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光装备微电网光伏组件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光装备微电网光伏组件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545.0 万元
    2.1.2 其他:无
    2.2 招标范围: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采购微电网光伏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商(提供有效期内生产厂商证明并加盖公章);
    3.1.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 18时 至 2024年06月04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wxcq.com.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 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无锡市经开区国联金融大厦10号楼5楼
     代理联系人:冯允皓
     代理联系电话:0510-8283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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