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大祥财采计-2023-0000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祥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大祥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 
(2)采购计划编号: 大祥财采计-2023-000041          
(3)项目内容: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开展样品检测工作,完成145个表层土壤样和32个剖面土壤样(8个样点,按1个样点4个发生层样品计算)共计177个,分层土样的检测化验工作。         
(4)工期要求:收到样品制备供应商流转的样品后15天内完成土壤样品检测化验及结果上报工作。未通过质控验收的测试化验批次样品需在10天内完成土壤样品重检及结果上报工作。
(5)样品测试化验要求:在湖南省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各测试化验单位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作业指导书》对土壤三普样品的测试化验等做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严格执行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确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记录与审核等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配合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外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
(6)是否分包:    否           。
(7)项目负责人:  杨浩        。
(8)联系电话:  18684698467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346317.00元     
大写:叁拾肆万陆仟叁佰壹拾柒元整
(2)具体检测内容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t分期付款:甲方在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30%即103895.1元(壹拾万零叁仟捌佰玖拾伍元壹角整),通过区级及市级三普办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部尾款242421.90元(贰拾肆万贰仟肆佰贰拾壹元玖角整);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3 年 12 月 9 日,完成日期: 2024 年 2 月 29 日。总日历天数: 80 天。
(2)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  
(3)方式: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4)履约担保:无。
(5)质量保证金:无。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   。
(2)验收方式: 在省专家技术指导组及国家和省级质量控制等相关机构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技术规范对土壤样品测试化验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查验收  。
(3)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2 月 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海大道289号检测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清水塘支行
账   号:610675089904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时间:
附件:
样品检测的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查项目与规范要求
检查项目
规范要求
样品细磨
l 制样工具、制样场所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l 样品制备记录表(0.25mm、0.149mm);样品编码保持不变;
l 细磨过程应有环境条件视频监控设备
检测方法选择与验证
l 方法选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推荐的检测方法
l 选用检测方法的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正确度、线性范围等方法各项特性指标的验证情况和质量记录
空白试验
l 每批次样品(不多于50个样品)分析时,应进行空白试验,检测空白样品。检测方法有规定的,按检测方法的规定进行;检测方法无规定时,要求每批次分析样品应至少2个空白试验。
l 空白试验结果略高于方法检出限但比较稳定,可进行多次重复试验,计算空白试验平均值并从样品检测结果中扣除
l 批次空白试验记录,空白试验结果超过正常值的预防及纠正措施
仪器设备定量校核
l 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校核仪器设备结果;
l 校准曲线记录(r>0.999);
l 仪器稳定性检查。连续进样分析时,每检测20个样品,应测定一次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确认分析仪器校准曲线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检测方法有规定的,按检测方法的规定进行;检测方法无规定时,相对偏差应控制在10%以内,超过此范围时需要查明原因,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重新检测该批次全部样品。
精密度
l 每批次分析样品中,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样品进行平行双样分析;当批次样品数<20时,应随机抽取至少1个样品进行平行双样分析。
l 检查平行双样检测结果记录和合格率记录,精密度在允许范围,以及产生不合格情况的预防及纠正措施
l 平行双样检测合格率要求应达到95%。当合格率小于95%时,应查明产生不合格结果的原因,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正确度
l 每批样品至少做待测元素含量高、低两组质控样,质控样结果应满足表1要求。当批次分析样品数<20时,应至少插入1个质控样。
l 检查标准物质检测结果,正确度控制合格率记录,正确度在允许范围
异常样品复检
2、对实验室精密度和正确度进行检查。对于超出正常值范围的样品应100%进行复检,或采取人员比对、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确认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3、异常样品复检记录和异常样品复检率记录
数据记录与审核
l 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
质量评价报告
l 包括承担的任务基本情况介绍;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确认结果;样品检测精密度控制合格率;样品检测正确度控制合格率;异常样品复检合格率;
l 为保证样品检测质量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整改措施和结果;总体质量评价

样品检测化验指标要求
 
耕地、园地(一般样品):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有机质、碳酸钙、全氮、全磷、全钾、全硒、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游离铁(31项)
耕地、园地(剖面样品):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土壤田间持水量、凋萎系数、矿物组成、pH值、可交换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有机质、碳酸钙、全氮、全磷、全钾、全硫、全硼、全硒、全铁、全锰、全铜、全锌、全钼、全铝、全硅、全钙、全镁、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游离铁、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46项)
林地、草地(一般样品):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量、有机质、碳酸钙、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游离铁(14项)
林地、草地(剖面样品):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矿物组成、pH值、可交换酸度、水解性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量、有机质、碳酸钙、全氮、全磷、全钾、全铁、全硫、有效磷、速效钾、游离铁(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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