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1标段
发布时间:2023-02-16 15: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1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2023BFYGZ0012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2月13日
标段(包)名称: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1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3BFYGZ00126-1
原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瑶海区老厂区(暨氯碱化工污染治理一期)东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1标段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汉字笔画排序):
定标候选人名称:上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龙城大道218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零捌佰叁拾叁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陆角伍分(¥308335958.65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浙江三立时代广场7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玖仟零壹拾柒万柒仟柒佰贰拾肆元陆角陆分(¥290177724.6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2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程桥街道编钟路9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叁仟玖佰柒拾万捌仟玖佰柒拾元叁分(¥339708970.03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6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钦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东四路10号院1号楼1层101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玖仟贰佰贰拾陆万陆仟贰佰伍拾元伍角壹分(¥292266250.51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8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红光街道枞阳路257号3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亿壹仟壹佰玖拾肆万叁仟伍佰柒拾壹元捌角捌分(¥311943571.8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166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3楼
联系人: 江工
联系方式:628109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陈原 联系电话:0551-66223928;66223831
公示期: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0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