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遥感测量与数据处理仿真实验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项目编号:2023-JH16-W1092)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16-w109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遥感测量与数据处理仿真实验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16-W1092
三、采购需求:该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招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四、招标内容
A包:
B包: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A包:100万元;B包:56.77万元。
五、资格要求(A、B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公示时限: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4),联系我室并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处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郇成成、谭晓宇
电 话: 0411-80856940(军0331-856940)
0411-80856939(军0331-856939)
邮 箱: HJDLJTXYCGZX@163.com
地 址:大连市
2024年01月10日
一、项目名称:遥感测量与数据处理仿真实验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16-W1092
三、采购需求:该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招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四、招标内容
A包: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一) | 全息显示系统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 | LED全息显示屏 | 块 | 1 | |||
2 | 3D图像主控制器与全息显示工作站 | 套 | 1 | |||
3 | 空间动态位置捕捉系统 | 套 | 1 | |||
4 | 穿戴式全息交互套件 | 套 | 1 | |||
5 | 全息显示系统管理应用软件 | 套 | 1 | |||
(二) | 全息演示系统编辑软件 | 套 | 1 | |||
(三) | 三维数据管理软件 | 套 | 1 | |||
(四) | 无人机仿真软件 | 套 | 1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B包: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垂起固定翼无人机仿真飞行系统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2 | 多旋翼无人机仿真飞行系统 | 套 | 1 | |||
3 | 数据资源 | 套 | 1 | |||
4 | 无人机 | 套 | 1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A包:100万元;B包:56.77万元。
五、资格要求(A、B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公示时限: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4),联系我室并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处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郇成成、谭晓宇
电 话: 0411-80856940(军0331-856940)
0411-80856939(军0331-856939)
邮 箱: HJDLJTXYCGZX@163.com
地 址:大连市
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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