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郫都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242021000037
预算金额18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尼克028-8338838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郫都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242021000037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郫都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环科汇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3栋11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 185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郫都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服务范围:1、特色亮点宣传画册编撰,2、专题宣传片制作,3、点位打造,4、编写工作技术报告,5、画册制作,等。服务要求:印制3500册郫都区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亮点图片;不少于8分钟视频专题宣传片;在郫都区辖区内选取10个点位突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编写、印制50份《郫都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技术报告》;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工作。服务标准:系统收集、认真整理郫都区生态文明建设特色亮点图片,向市民宣传展示郫都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形成特色亮点宣传画册;专题宣传片制作包括脚本编写、拍摄、剪辑、配音、配乐,通过视频汇报郫都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和亮点工作;结合《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指标》、《成都市郫都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0-2030年)》相关内容,在郫都区辖区内选取10个点位,通过增设硬件设施打造突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郫都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技术报告》经采购人审核定稿后,制作正式报告书;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朱莹、刘志忠(组长)、王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人民币21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成都市郫都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 预算执行号:(2021)0097;品目编码及名称: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880000元。二、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882979;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望丛中路998号。三、供应商信用融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活动的成交人,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机构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五、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
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7930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 层8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尼克;联系电话:028-83388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莫尼克
电话: 028-83388382-815/8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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