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公安宝坻分局2020年度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31.3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bbd-2020-171
预算金额2031.3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拓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2-8268096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公安宝坻分局2020年度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拓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渠阳大街与渔阳路交口新都汇大厦北楼8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BBD-2020-171
项目名称:公安宝坻分局2020年度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031.33万元
最高限价:2031.3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031.332,031.33交通管理设备本项目为新建4处区间测速电子警察,23处路口电子警察,3处路口新建信号灯、电子警察,16处路口信号灯改建为国标信号灯,37处(60个点位)电警更换前端设备及主机(6处),后台系统建设,电力改造(增加变压器),信号灯后备电源14处,11个路口更换摄像头,4条道路安装减速带,标志提示牌23面,以及交通标线施划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仪式,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到 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拓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渠阳大街与渔阳路交口新都汇大厦北楼807室)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供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一)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BBD-2020-171项目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天津拓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元路支行,账号:1205 0171 5401 0000 0567 (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名称、开票信息(word版)、供应商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tbzx@163.com。 (3)邮件主题为:TBBD-2020-171项目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4)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文件费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三)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拓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区渠阳大街与渔阳路交口新都汇大厦北楼8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十八号
联系方式:022-59216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拓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渠阳大街与渔阳路交口新都汇大厦北楼807室
联系方式:022-82680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82680961

天津拓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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