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LED门楣显示屏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LED门楣显示屏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LED门楣显示屏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I53A00222001062)的评标工作已于2022年10月28日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经招标人确认,现将评标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4日)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增值税税率(元)
含增值税单价(元)
单价合计(不含增值税)(元)
供货期限
质量承诺
质保期限
评审最终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昆明恒大科技有限公司
LED显示屏(单色)
平方米
3350.00
13%
3785.50
3500.00
订货后20天内到货安装完毕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能够接入“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多媒体联播平台”,符合接入平台的技术、通讯、操作、管理标准,并入平台统一联网发布信息,或者具有符合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要求的能实现多媒体联播发布的管理平台,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年
84.00
原有LED显示屏拆除费
套
50.00
9%
54.50
原有网点LED显示屏重新安装费
显示屏下口距离地面5米以上高度显示屏安装措施费
项
第二中标候选人:银鹏科技有限公司
3400.00
3842.00
5700.00
四年
61.42
800.00
872.00
1200.00
1308.00
300.00
327.00
第三中标候选人:云南标盛科技有限公司
3250.00
3672.50
6450.00
48.28
1500.00
1635.00
500.00
545.00
若对评标结果公示信息有异议,须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若异议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核查不实或者与本招标项目无关的,视为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恶意异议人给予不良信誉记录且不得成为中标人和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后续项目招投标活动。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唐家琼
电 话:0871-6536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