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5-3-3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风光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3-33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风光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风光项目容量约为481.8MWp(其中风电规划装机容量376.2MW,光伏规划装机容量105.6MWp),安装81台4.65MW风电机组,拟建设17条35kV集电线路,并新建一座330kV升压站并入拟建庆阳北750kV变电站;首批A2风光项目容量约为533.7MWp(其中风电规划装机容量372.9MW,光伏规划装机容量160.8MWp)安装8台4.20MW和73台4.65MW风电机组,拟建设21条35kV集电线路,并新建一座330kV升压站并入A1项目330kV升压站,最终汇集至1回330kV线路送至拟建庆阳北750kV变电站。本标段拟建设共38条35kV集电线路。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风光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5月31日,计划工期342日历天,具体建设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风光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为同一标段,本招标项目为A1、A2风光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并配合完成项目移交后续的审计工作,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采购:负责本标段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除光伏箱变串联、光伏及风机箱变至杆塔和35kV开关柜至杆塔的35kV电缆外)及材料的采购、所有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的运输、仓储、倒运;负责甲供材料的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集电线路施工:本工程的征租地、土建施工、杆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风设施(防风帽等)、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华能质检中心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配合相关涉网手续办理、系统通信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铁路、公路、输电线路(如有))、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3)其它施工及费用范围:①本集电线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征地、临时租地、拆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障碍物等清理及补偿,经济林补偿费,涉及地下管网协调及补偿,迁坟补偿费,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土地出让方缴纳的费用,所有的协调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税费实行总价包干)。②其它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③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河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④杆塔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办理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须缴纳的税、费等。⑤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杆塔组立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土水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施工发生的阻工协调费用等,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⑥工程竣工后的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恢复及费用。
(4)施工所需水源、电源、通讯均有投标人负责。
(5)本工程调试及验收范围:包括对集电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电网公司标准的交接试验,并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各阶段监检手续,包括集电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直至送电;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6)本工程分界点:集电线路在风机或光伏侧以每一台箱变的高压侧为界,其电缆头制作、试验、安装由本工程投标人负责;集电线路在升压站侧以35kV开关柜为界,接入开关柜的电缆头制作、试验、安装均由本工程投标人负责;光缆在风机侧以风机内通讯柜为界,在光伏侧以箱变通讯柜为界,在升压站侧以风机、光伏监控柜为界,以上分界点处所有光纤熔接、固定均由投标人负责。
(7)配合项目有关建设手续(施工许可等)办理、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验收、电磁、档案、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华能集团公司达标投产要求。
(8)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确保项目华能质监站质量监检通过验收。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9)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0)本工程需同时满足华能集团公司及甘肃省电网公司、庆阳供电公司的相关要求和验收标准。
创优目标: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注:本招标项目A1、A2风光项目需独立设立项目部,并独立配置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3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合同内容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不低于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项(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注: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满足有效性要求的电子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0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A1、A2风光项目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包1"售价:3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3号安宁庭院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31-7603258
电子邮件:51554066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315
电子邮件:qj_ma@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