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办公室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5-1414621
(三)预算金额:20,000.00
(四)采购需求:
区)”创建活动,推
动基层民主法治建
设。 3.为甲方辖区
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咨
询,主要包括:
(1)解答群众民
事、刑事等方面的法
律问题;(2)帮助
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
同、接受委托参与非
诉讼活动及诉讼活
动。此项服务需另行
协商收取律师服务费
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
理手续,乙方应酌情
予以减免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
申请法律援助,受甲
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
构指派,为甲方辖区
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
供法律援助;(4)
为甲方辖区内的刑释
人员要求:1
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
1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 1月29日至 2026年1月28 1 20,000 项 日 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
帮助。 4. 每季度举
办一次法治讲座,开
展法治宣传。主要包
括:(1)向基层干
部和群众普及征地拆
迁、土地权属、婚姻
家庭、上学就医、社
会保障、环境保护等
方面涉及的法律知
识,增强基层干部群
众的法律意识;
(2)主动为甲方辖
区内的中小学校和企
业提供普法讲座;
(3)协助甲方制作
普法宣传品,推动甲
方的法治文化建设。
村(社区)法律顾问
开展法治宣传,应接
受所在地县级司法行
政部门和镇街司法所
的指导监督。 5.开
展人民调解工作,主
要包括:(1)在基
层司法所和调解委的
组织指导下,参与矛
盾排查和调处工作,
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
盾纠纷,引导当事人
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
题;(2)协助甲方
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
设,为甲方的人民调
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
识培训。(二)服
务方式和要求。村
(社区)法律顾问按
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
供服务: 1.通过书
面、口头、电话、电
邮等方式,定期或不
定期为甲方提供热
情、文明、规范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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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5年01月17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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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郑维祥 0760-89933734
采购单位: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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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第1页- | (一)服务范围。 村(社区)法律顾问 的服务范围如下: 1.制订法律服务工作 方案,主要包括: (1)摸查了解甲方 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 律服务工作方案。 2.协助甲方做好村 (社区)自治管理,主要包括:(1)帮 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 章制度;(2)为甲 方换届选举工作提供 法律咨询和协助; (3)为甲方重大经 济、民生和社会管理 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 意见;(4)应甲方 要求,帮助甲方起 草、审查民事经济合 同、接受委托参与项 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 及诉讼活动(其中,参与诉讼活动需要另 行协商收取律师服务 费用并按规定办理委 托手续,乙方可酌情 予以优惠);(5)协助甲方处理辖区发 生的群众上访特别是 涉法涉诉上访,对上 访人进行法律说明和 讲解,引导上访群众 依法、理性反映诉 求,依法解决问题;(6)协助甲方及时 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 的或者涉及甲方的重 大敏感性、群体性案 件(事件);(7)参与甲方的“民主法 治示范村(社 - |
律顾问服务。 2.每 个月至少到甲方现场 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 法律服务。现场服务 的具体时间由甲、乙 双方协商后,至少提 前3天予以公示。 3. 法治讲座要有讲义提 纲,并在每季度末提 交给镇街司法所备 案。讲座时间不计入 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 范畴。 4.对可能影 响社会稳定或涉及甲 方和甲方辖区内群众 重大利益的事情,应 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 提出法律意见,并向 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报 告。 5.开展各类法 律服务,应按照要求 填写工作日志,一事 一记。每半年向所在 镇街司法所提交一份 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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