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思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厦门风云智慧空间营造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3]ZS[GK]2019007的思明区垃圾分类科普展示中心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60299 | 其他会展服务 | 思明区垃圾分类科普展示中心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 1 | 座 | 国内 | 1883338.68 | 1883338.68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1883338.6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捌万叁仟叁佰叁拾捌元陆角捌分(¥1883338.6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120天(包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工期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4.2交付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垃圾分类科普展示中心(暂定名);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装修改造工程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中标方案,乙方针对本项目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深化设计及实施执行。深化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强弱电布线、色彩考虑、内外立面效果、展示方式、展板内容、制作工艺等。实施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展厅强弱电布线、原有墙体拆除、地面回填、隔墙搭砌、木作搭建、广告制作、灯箱喷绘、吊顶制作、灯具及开关采购安装等。 5.2智能化设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中标方案,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智能化设备进行深化设计及实施执行。深化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匹配功率的考虑、设备点位的设计、品牌及型号选择、各类硬件兼容性设计、拓展升级方案设计、拼接融合调试、中控系统调试等。实施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智能化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拼接融合调试、中控系统调试等。 5.3数字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中标方案,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数字内容制作进行深化设计及实施执行。深化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各区域数字内容的展项设计、弧幕数字影片方案设计、垃圾科普多媒体展示系统方案设计、VR展示系统方案设计、体感游戏及互动游戏方案设计、展厅展板内容平面设计等。实施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数字影片的脚本制作、解说词撰写、实景拍摄、三维制作、后期剪辑、数字系统的UI设计、程序搭建、模块编写、平面排版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装修改造工程制作完毕。 2 智能化设备安装及调试完毕。 3 数字内容制作完毕。 1)乙方提供的装修改造工程验收、智能化设备安装及调试验收、数字内容制作验收等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装修改造部分:乙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10-2001的规定执行。 3)智能化设备部分:乙方提供设备的合格证书、保修卡、技术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4)数字内容制作部分:由甲方根据需求进行内容及效果的验收。 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竣工资料,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 | 根据乙方提供的等额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方式:第三方担保保函)支付,但不超过合同价10%,即人民币:¥188333.87( 壹拾捌万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捌角柒分)。 |
2 | 60 | 根据项目进度付款(每月15号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量清单,甲方确认无误后,10日内付款),装修改造工程累计支付不超过分项控制价的50%(含预付款);智能化设备、数字内容累计支付不超过分项控制价的70%(含预付款)。 |
3 | 27 | 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送审,支付至甲方或甲方认可的第三方至审定价的97%。 |
4 | 3 | 余款待保修期(本项目货物及软件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5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提供履约担保保函。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如果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省级标准;如无省级标准的,应符合市级标准;如无市级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而且乙方必须及时补送质量符合要求的产品,同时乙方应承担因退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损失或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一切损失)。 10.2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包括提供材料时间延误、内容方案确认时间延误、商务因素等)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骚乱三方面等)造成工期进度延误,则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违约造成工期进度延误,乙方必须尽力保证项目最终交付的时间和质量。乙方工期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项目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总金额15%的违约金。 10.3若乙方未能按照招标要求按质按量提供货物(除采购人书面同意以外)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且乙方必须按时补送质量符合要求的货物;或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甲方的计划按时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货物时,供货逾期超过1个日历日,乙方必须一次性按项目总金额的15%支付予甲方违约金,逾期供货超过5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由此遭受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因此赔偿给第三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凡有关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进行本项目实施执行,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厦门市思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 乙方: | 厦门风云智慧空间营造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42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2号之二203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晓君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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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2-2682709 |
联系方法: | 13950095911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40386101040008641 |
签订地点: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