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设备管理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某设备管理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
二、采购需求:本项目在设备库、下属单位设备室现有环境监测、视频监控、指纹门禁等配套设施基础上,重点开展监控数据专网升级改造、设备业务管理系统、现有安防系统维护升级等内容建设,进一步提升设备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项目预算104万。具体如下:
1.监控数据专网升级改造。对现有视频监控末端进行检查,采取修复并融合多批次多品牌监控器,并铺设新的专用监控链路,构建新的统一监控网络平台。建成后,视频监控实现总控室﹣分控室﹣具体点位三级管理运行机制。其中:总控室设在设备库值班室,分控室分别设在9个下属单位值班室,具体点位包括8个设备库、2个常用库、26个设
备室,所有点位监控,所有点位监控录像可实时监看、回看,并满足3个月以上存储容量要求,监控点位满足后续可拓展需求。
2.设备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根据设备管理业务需求,构建集综合业务管理、设备数据分析存储为一体的业务软件系统,替代当前业务办理、数据统计主要靠人工算、靠手工统的落后管理手段,同步实现多级同步感知、上下实时联动、运维智能管理等功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业务数据信息实时显示。提供组织设备数据信息维护(包括型号、编号、质量、数量、来源、配发时间等)和查询;支持实时显示设备管理业务总体态势,包括库所介绍、库存设备数据、设备出入库、人员统计、设备动用分布占比、在库离库状态等。
(2)设备管理业务办理。提供申领、调拨、出库、入库全流程业务的无纸化办公的能力。
3.智能安防系统维护升级。利旧设备库原有52个烟感探头、162个振动报警器、65个温湿度探头等前端点新增配套缆线,实现机房监测报警系统、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高压脉冲越界报警系统等功能;同时在原有机房增加钥匙管理系统、巡更检查系统、库所数字双向对讲系统建设;在库区室外LED大屏基础上,新增视频处理器。巩固和强化各类安防技术手段,实现库所立体监管、实时预警、快速处理。
以上建设内容,具体见采购需求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涉及军地巡视、纪检、审计问题线索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具备生产许可证、特许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3C认证等相关行业资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填写采购意向意见反馈表(附件2)向我单位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下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五、公示时限: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参谋、孔参谋
办公电话:079186871861
移动电话:15070909728、18070045050
附件:1.采购需求明细表
2.采购意向意见反馈表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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