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 2017 年 10 月 13 日—— 2017 年 10 月 17 日)
项 目 名 称 |
8000×5000×1500mm台车式热处理电阻炉及14000×4000×1500mm变容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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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500232201709180102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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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重庆顺安盛钛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580138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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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23-60368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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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5000×1500mm台车式热处理电阻炉及14000×4000×1500mm变容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设备采购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杭州邦泰炉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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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哈尔滨铭阳炉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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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长江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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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杭州邦泰炉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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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91330103670629457Q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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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联系电话 |
023-4827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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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顺安盛钛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 10 月 13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0 月 13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