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荔湾区营服中心机构改革场地调整修缮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89.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b-2023-22388
预算金额89.9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先生1850200704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荔湾区营服中心机构改革场地调整修缮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荔湾区营服中心机构改革场地调整修缮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2238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州;
(2)预算金额:89.908257万元(不含增值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对荔湾分公司办公场地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拆装修、拆间墙,拆卡座等,并按新布局重新进行墙身、地面、天花、灯照等装修改造。
(2)计划工期: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承诺满足甲方对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工期要求(按签发单项订单报告之日起计算),其中常规工程不超过15个日历日完成,紧急抢修工程不超过5个日历日完成。
(3)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6)承包方式:按照发包人确认的施工方案或审定的设计预算承包本工程,结算按定额模式计价,参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般计税法计算(如有最新政策发布,则按最新政策执行)以及甲方的相关费用定额标准文件计算。材料参考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施工当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与施工当期市场价格进行比较,按最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结算;双方应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核定的工程量、单价进行按实结算,并以此作为实际付款依据。
(7)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工程施工(CP01717)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9.908257万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0年1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房屋装饰装修施工。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3)至少配备5名或以上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
,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4)至少配备1名取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同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为同一人。
供应商拟派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成员清单列表,承诺在服务期内均不得兼任参与其他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组建与应答时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的项目团队并100%到岗,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在合同期内甲方认为某成员因工作态度、技术水平或身体原因不适合项目工作的,有权单方面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于3天内确保人员更换到位,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注: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的建造师注册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注册类别、注册专业、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有效期)截屏图片。
2)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相关查询平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所在企业(所在企业须为供应商)、有效期(有效期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截屏图片。
3)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
施工组织方案:要求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包括(1)总体施工方案;(2)工程关键技术;(3)关键节点控制措施;(4)施工工艺,列出工程关键点和施工难点的预见及处理办法等;(5)与相关单位(设计、监理单位)配合方案;(6)项目实施应急方案及应对措施,不提供或不满足任一项将导致否决报价。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价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价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19年1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30分。
3.2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价文件:
3.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价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时00分。
4.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价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4.3
本项目将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价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人:李工
电 话:02038814268
电子邮件:lisong.gd@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055
联 系人:戴先生/贺乐友
电 话:18502007044/13332836065
电子邮件:daibin@chinaccs.cn
网 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31427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采 购 实 施 部 门:采购供应中心(盖章)
采 购 代 理 机 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12月13日
广州分公司2023-2024年荔湾区营服中心机构改革场地调整修缮项目(第二次)(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2238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州;
(2)预算金额:89.908257万元(不含增值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对荔湾分公司办公场地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拆装修、拆间墙,拆卡座等,并按新布局重新进行墙身、地面、天花、灯照等装修改造。
(2)计划工期: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承诺满足甲方对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工期要求(按签发单项订单报告之日起计算),其中常规工程不超过15个日历日完成,紧急抢修工程不超过5个日历日完成。
(3)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6)承包方式:按照发包人确认的施工方案或审定的设计预算承包本工程,结算按定额模式计价,参照《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一般计税法计算(如有最新政策发布,则按最新政策执行)以及甲方的相关费用定额标准文件计算。材料参考广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施工当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与施工当期市场价格进行比较,按最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结算;双方应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核定的工程量、单价进行按实结算,并以此作为实际付款依据。
(7)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工程施工(CP01717)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9.908257万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0年1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房屋装饰装修施工。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3)至少配备5名或以上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
,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4)至少配备1名取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同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为同一人。
供应商拟派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成员清单列表,承诺在服务期内均不得兼任参与其他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组建与应答时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的项目团队并100%到岗,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在合同期内甲方认为某成员因工作态度、技术水平或身体原因不适合项目工作的,有权单方面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于3天内确保人员更换到位,完成工作交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注: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的建造师注册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注册类别、注册专业、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有效期)截屏图片。
2)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相关查询平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所在企业(所在企业须为供应商)、有效期(有效期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截屏图片。
3)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
施工组织方案:要求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包括(1)总体施工方案;(2)工程关键技术;(3)关键节点控制措施;(4)施工工艺,列出工程关键点和施工难点的预见及处理办法等;(5)与相关单位(设计、监理单位)配合方案;(6)项目实施应急方案及应对措施,不提供或不满足任一项将导致否决报价。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价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价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19年1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特殊情形需要特别处理的,应当在采购方案中说明,按内控管理规定经审批决策后方可执行。]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30分。
3.2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价文件:
3.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价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时00分。
4.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应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应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价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应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应答文件。
4.3
本项目将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价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和应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人:李工
电 话:02038814268
电子邮件:lisong.gd@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055
联 系人:戴先生/贺乐友
电 话:18502007044/13332836065
电子邮件:daibin@chinaccs.cn
网 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31427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采 购 实 施 部 门:采购供应中心(盖章)
采 购 代 理 机 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12月13日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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