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原居民点停车场承包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blzb-202302080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杨书记133454110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邦利工程项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994-25040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1
公告正文
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原居民点停车场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XJBLZB-2023020800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原居民点停车场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8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原居民点停车场承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原居民点停车场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原居民点停车场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
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相应的承包能力、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3、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尚在处罚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2.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10时00分到2023年08月31日 20 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邦利工程项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
路环宇广场中主楼70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
路环宇广场中主楼709)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原居民点停车场承包项目
1.2、项目编号:XJBLZB-20230208009
1.3、建设地点:昌吉市夹滩村
1.4、招标范围: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原居民点停车场承包等
1.5、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1.6、服务期: 一年
1.7、承包服务费:不低于8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相应的承包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3、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尚在处罚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2.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有关事项:
3.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8月31日上午10:00时-13:30
时,下午16:00时-19:00时(北京时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
人身份证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业绩证明文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金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新疆邦
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环宇广场中主楼
709)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证件不全或审查不合格的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300元),售后不退。
3.2、投标保证金: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3.3、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
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投标保
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缴纳保证金时应须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用途,且须与所投工程名称相一致。
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长宁路支行
账 号:107691887482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11:00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
市石河子西路环宇广场中主楼709)
5、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电话:133454110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4-2504025
7、其他补充事宜:
7.1、夹滩村266亩裸露土地为政府储备用地,合同签订后,因国家政策调整、政府收回等
情况,合同自动终止承包费按终止时间算起退回剩余承包费用。中标方不得提出赔偿等条
件。
7.2、夹滩村266亩裸露土地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承包给新疆合泰
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承包期内投资建设了设施及设备,现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
后价值额:115万元、评估费为1.4万元;此费用须由中标方于中标通知书领取后7日内出
资回购。本协议一年一签,履行期限届满后,夹滩村通过招采方式就新一轮的承包进行招采,
原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若招采过程中原中标人未中标,就承包土地上形成
的设施设备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原中标人接手时已形成的设施设备,按照本协议签订
时的评估结论或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的价值,按照年分摊,减去原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限后将剩
余价值部分由新中标的承包人向原中标人支付; (2)原中标人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新投入的
设施设备,由夹滩村和原中标人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新中标的承包人按照评
估结论向原中标人支付补偿款。评估过程中若原中标人不配合,则夹滩村有权单方委托评估,
原中标人不得对评估结论提出异议。
7.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相应的承包能力,须在报名时提供
公司150万银行账户资金证明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昌吉市中山路夹滩村
联系人:杨书记
电 话:13345411000
电子邮件:4215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市石河子西路环宇广场主楼710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7799401112
电子邮件: 90304504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穴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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