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航菱微(泰州)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化学机械抛光设备等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模组制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航菱微(泰州)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陈庄西路518号新建化学机械抛光设备等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模组制造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1976平方米,拟建设厂房、办公及附属用房,产能为年产250台化学机械抛光设备等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模组。
(二)运行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涂装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机加工切割粉尘、金属焊接烟尘、塑料折弯焊接烟尘、不锈钢打磨粉尘及油雾废气、废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污染物种类主要包括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气、硫化氢、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
(2)水污染物: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的主要特征污染因子有总铬、总镍等。本项目废水按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分类处理,处理达标后淡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接管姜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
(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脱脂废液、废酸液、废碱液、含铝废渣、含镍废液、含磷废液、电解抛光废液、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石英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蒸发结晶、废水处理污泥、过滤棉、废切削液等,一般固废主要有焊渣、金属废料、废塑料、不合格品。
(4)噪声: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气体动力噪声。
(5)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潜在环境风险及防控、应急措施。
(三)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护措施概述
1、废气
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涂装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机加工切割粉尘、金属焊接烟尘、塑料折弯焊接烟尘、不锈钢打磨粉尘及油雾废气、废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
本项目酸雾废气采用5套二级三层碱喷淋塔喷淋吸收处理,吸收液采用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通过3根25米排气筒(1#、2#、6#)及2根29米排气筒(3#、7#)排放;喷涂线颗粒物、有机废气采用2套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24m排气筒(4#、5#)排放;无尘室波声波水洗、电烤箱产生的废气在产生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后,通过2根28米排气筒(8#、9#)排放;机加工打磨废气在固定点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排气筒(10#)排放;机加工切削及塑料折弯焊接废气在固定点位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5米排气筒(11#)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液喷淋+一级活性炭处理,处理后废气合并至1#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12#)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车间通风后排放,此外通过使用环保原料、提高废气收集处理率、加强车间排风,可确保厂界达标。
通过预测,废气污染物在各敏感点的落地浓度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可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净化后全部厂内回用,生活污水接管姜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
本项目厂区废水通过厂区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可排入姜堰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RO膜、废抛光树脂,焊渣、金属废料、废塑料、废塑粉、不合格废品,出售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脱脂废液、废酸液、废碱液、含铝废渣、含镍废液、含磷废液、电解抛光废液、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石英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蒸发结晶、废水处理污泥、过滤棉、废切削液等,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航菱微(泰州)科技有限公司化学机械抛光设备等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模组制造项目选址与相关环保规划与政策具有相容性;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正常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功能;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拟建项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及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J5Pjfh2ALpDZqjjcXJTNg
提取码:HLWH,或前往建设单位地址查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3km范围内及其他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kGQa5hkeE_LLNwVl5k33A
提取码:HLWH,或直接向联系人索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公众有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航菱微(泰州)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761531652
Email: jian.shen@hlw-sz.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陈庄西路518号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47
公示单位:航菱微(泰州)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