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建设(一期)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
- 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建设(一期)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27 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督大数据系统建设项目(一期)投标邀请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督大数据系统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督大数据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251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WC-XT-2021021
4、采购项目预算:4000000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项目预算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01 | 整包 | 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督大数据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 4000000元 | 60000元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保证金为:80000元(捌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人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6、保证保险电子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7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2、请于2021年8月 17日17时00分前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3、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以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湘潭市政府大楼B栋16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173205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万达广场B座28楼
联 系 人:龙文英 吴苑
电 话:0731-52866118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上传稿)(湘潭市国资国企大数据平台建设).docx
- 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督大数据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更正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30
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督大数据系统建设项目(一期)
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 国资国企在线监督大数据系统建设 项目 (一期)
2、政府采购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1】0 251 号
3、采购代理编号: HNWC-XT-20210 21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7月27日
四、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
1、第五章 采购需求 项目验收要求P50-P51 |
5、系统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初步验收 各应用系统完成所有功能开发实施并安装,经中标供应商内部功能测试通过,并在采购人现场测试运行3个月后,向采购人提请初步验收申请,采购人与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系统功能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国资委。 系统初步验收后,经过为期 3个月上线试运行无误后,进入最终验收阶段。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系统质量问题,系统某一项指标不能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时,供应商必须在 24 小时内响应并排除故障。 (2)最终验收 中标供应商解决调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所有子系统试运行无误并达到合同要求,并且通过省国资委组织的平台运行测评后,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全部资料,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等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由采购人、监理单位、中标单位及邀请的专家组成员多方共同组成人员进行,验收后签署项目完工验收文件,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验收测试内容 本项目全面实施标准和规范化测试。承建方须完成全部业务功能、技术功能和各种性能测试的测试案例编写和实际数据采集工作。所有测试均以客观的测试案例和测试数据为准,不以个人主观判断作为测试标准。 功能测试:对产品的各项功能进行验证,根据功能测试用例,逐项测试,检查本项目是否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功能。 性能测试:通过自动化的测试工具模拟多种正常、峰值以及异常负载条件来对系统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测试。 安全测试:是检查软件安全防范能力。承建方应采用静态和动态检测工具,对软件进行全面检测,以发现软件在设计和编码中的错误、 疏忽和其它缺陷;承建方应全面测试软件的安全功能 。 |
2、第四章 评分标准 产品安全性 P33 |
1、投标人所投产品要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制度第三级安全计算环境的要求,提供由公安部监制的第3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的,得 2 分; 2、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的查询截图;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 |
3、第四章 评分标准 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 P35 |
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配备4人及以上的专业项目实施团队,明确每人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等信息。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且人员分配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得 3 分。未配置人员或配置的人员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 2、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项目管理或计算机类(包括但不限于PMP、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软件设计师、软件评测师、系统架构师、系统集成管理师、ITIL等认证)等相关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注:同一证书认证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具备多种认证证书的,可累积计分。 |
4、第四章 评分标准 著作权证书 P36 |
6、数据采集与治理相关著作权,能提供数据管理相关的,提供数据管理、数据开放、数据展现、数据交换、主数据管理等相关著作权的 计 1 分;没有不 计 分。 4 须提供:以上证书取得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5、第七章 开标一览表 P69 |
投标总价报价(叁年总计) |
现变更为: |
1、第五章 采购需求 项目验收要求P50-P51 |
5、 系统验收 具体要求以签订合同为准。 |
2、第四章 评分标准 产品安全性 P33 |
1、投标人 或所投产品 供应 商 要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制度第三级安全计算环境的要求,提供由公安部监制的第3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的,得 2 分; 2、投标人 或所投产品 供应 商 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的查询截图;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者不得分。 |
3、第四章 评分标准 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 P35 |
1、投标人 或所投产品 供应 商 具有CMMI 5证书的,得 3 分;具有CMMI 4证书的得 2 分;具有CMMI 1 证书及以下不 计 分 ; 2、投标人 或所投产品 供应 商 拥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级别为EAL3+ 及以上 的得 2 分;没有不 计 分 ; 3 、 投标人 或所投产品 供应 商 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认证,优秀级CS4级得 3 分;良好级CS3级得 2 分;基本级CS2级得1分;基本级CS2级以下不 计 分 ; 4 、投标人 或所投产品 供应 商 具有ISO27701 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没有不 计 分。 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第四章 评分标准 著作权证书 P36 |
6、投标人 拥有或合法授权 拥有数据采集与治理相关著作权,能提供数据管理相关的,提供数据管理、数据开放、数据展现、数据交换、主数据管理等相关著作权的 计 1 分;没有不 计 分。 须提供:以上证书取得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5、第七章 开标一览表 P69 |
投标总价报价 |
五、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内容与原采购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地 址:湘潭市 政府大楼 B栋16楼
(3)联系人: 陈 先生
(4)电话: 18173205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万达广场B座2 8 楼2 802 室
(3)联系人:龙文英 吴苑
(4)电 话:0731-528661 18
澄清文件附件:
国资3.jpg
国资2.jpg
国资1.jpg
- 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建设(一期)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8-20
一、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大数据系统建设(一期)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251号
采购代理编号:HNWC-XT-2021021
采购预算:4000000元
招标信息发布日期:2021年7月27日
开标日期:2021年8月18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二、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及综合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分) | 排序 |
1 | 丝路华数(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 3960000 | 96.47 | 1 |
2 | 湖南邦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750000 | 66.40 | 2 |
3 | 北京赛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3995000 | 45.99 | 3 |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丝路华数(西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七路996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B座25层2504室
成交金额:3960000元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惠林(组长)、凌志东、周海珍、章卫北、陈宇峰
五、代理服务费:60000元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湘潭市政府大楼B栋16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173205588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万成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万达广场B座28楼
联 系 人:龙文英
电 话:0731-52866118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