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关于“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国际合作网络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44.2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24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名称: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2期4栋12层
  项目名称:“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国际合作网络项目
  评价方法: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44.24万元
  采购部门:技术转移部
  联系人:郭工
  联系人电话:0755-28669888-8052
  具体要求: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上述采购需求公示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形式为公开招标,最终选定1家单位。
  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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