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永定河(左桥、右桥)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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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7756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永定河(左桥、右桥)水毁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106北京至广州公路永定河(左桥、右桥)水毁重建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3〕23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3〕3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基本情况:永定河(左桥、右桥)位于固安县境内,所在路线为一级公路,桥梁全长424.04米,上部结构为25孔16.80米钢筋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为柱式墩台、桩基础,桥梁代码G106131022L0020(左桥)、G106131022L0010(右桥),中心桩号K44+547(左桥)、K44+459(右桥),桥梁全宽13.5米(净12.5米+2×0.5米护栏)(左桥)、全宽13.6米(净12.6米+2×0.5米护栏)(右桥)。
2.1.2主要工程内容:对第8号、9号、10号墩北侧、16号墩南侧、17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墩桩基四周设置铅丝笼防护4093.2立方米,对桥下沟槽采用级配碎石回填982.6立方米;对主河槽第11至16孔桥下开挖设置铅丝笼导流防护设施5895.6立方米、挖方11509立方米,并在上下游设置铅丝笼截水墙,对桥下沟槽采用级配碎石回填2890.0立方米。
2.1.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7 09:00至2023-12-01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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