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3-764288
预算金额49.7万元
招标公司江门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3-764288
采购计划编号:440701-2023-00887
本项目于2023-04-13 11:06:39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3-04-19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报价情况
本次竞价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
经评审,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报价时间
江门市广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497,000.00 2023-04-19 09:36:45
江海区永盛园艺花木场 500,000.00 2023-04-19 10:49:20
江门市森磊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512,000.00 2023-04-19 11:43:34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评审,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原因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江门市广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2023-04-19 16:00:00
成交金额:4970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元整。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一、技术要求 (一)人员技术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应包含(或含义基本相同):绿化工程或绿化养护】,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邀请函上的时间、地点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考察,自理相关费用。投标人必须认真考察,对服务环境充分了解并对服务过程遇到的问题应有充分的预见,处理的办法及费用由投标人考虑投标报价内风险承包;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服务人员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配备的人员数量: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其中技术工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资格的绿化工、花卉工13名或以上),主要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需具园林、园林设计、风景园林、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等专业大专或上学历; ②需具园林(或风景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有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④在所在企业连续服务满2年(以个人社保缴费清单为准); ⑤有2年或以上园林绿化管养工作经验; (2)现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需具园林、园林设计、风景园林、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等专业大专或上学历; ②需具园林(或风景园林)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有3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 ④在所在企业连续服务满1年(以个人社保缴费清单为准); ⑤有1年或以上园林绿化管养工作经验; (3)技术工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中级或以上资格的绿化工、花卉工(不含驾驶员); ②在所在企业连续服务满6个月或以上(以个人社保缴费清单为准)。 7、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8、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 二、服务范围 (一)江门市公安局巡警支队(铁骑中队)营区(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象山新村 8 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110 棵 灌木 180 棵 植被 3450 平方米 (二)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大院(监管支队)(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二路 22 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81 棵 灌木 42 棵 植被 800 平方米 停车棚棚顶垃圾清理 1 项 (三)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院(江门市发展大道 228 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260 棵 灌木 115 棵 草地/植平 5700 平方米 (四)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 (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 128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180 棵 灌木 210 棵 草地/植平 4900 平方米 (五)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龙湾部(江门市龙湾东路33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150 棵 灌木 230 棵 草地/植平 4500 平方米 (六)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蓬江大队(江门市蓬江区五福一街道 12 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10 棵 灌木 20 棵 (七)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海大队(江门市五邑路 368 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60 棵 灌木 126 棵 草地/植被 3920 平方米 (八)江门市公安局看守所(江门市蓬江区群福路60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578 棵 灌木 185 棵 草地/植被 32900 平方米 绿篱带 968 米 (九)江门市公安局戒毒所(江门市蓬江区群福路68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200 棵 灌木 600 棵 草地/植被 23330 平方米 (十)江门市公安局禁毒及反恐支队(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14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10 棵 灌木 23 棵 草地/植被 200 平方米 (十一)江门市公安局打私支队(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 绿化范围 数量(约数) 单位 乔木 22 棵 灌木 22 棵 草地/植被 60 平方米 三、养护要求 (一)应按照《广东省现行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及《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执行。 (二)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要求: 1、卫生 (1)乔木、灌木、绿篱、群植花坪、草坪:花、枝、叶上基本无挂物,树下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 (2)绿地必须每天保洁,责任地段不得有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3)养护作业产生的垃圾杂物和养护范围内的其他垃圾杂物由供应商负责清理干净 并堆放到场内指定地点。 (4)绿化垃圾由供应商负责清理。 (5)绿化管理车辆不得将泥土带入铺装地面和绿地;绿地淋水时不得将泥土和垃圾冲入铺装地面。 2、除草 (除草剂由服务商提供) (1)纯草坪(含植草砖草坪)目的草种纯度要求90%以上,杂草坪贴地生长的禾本科草种纯度达90%以上。除草时不能造成泥土裸露。 (2)在草坪上种植的乔木、单植灌木要开设圆形或正方形的树头位,树头位的大小要根据植物种类、规格和形态而定,尽量做到与植物大小相协调;在同一地点种植相同种类、规格和形态的植物其树头位的大小和方向要一致。 (3)行道树和在草坪上种植的乔木、单植灌木的树头位要达到无杂草。 (4)对乔灌木的树头位(行道树除外)、密度较小的片状或带状花灌木要经常进行松土,以保持表土疏松。松土深度以不伤及根系为宜。 3、松土 (1)乔灌木:每年结合施肥于春、夏、秋、冬季各松土一次,全年松土不低于四次, 不得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 (2)绿篱、群植花坛:结合施肥松土,全年松土不低于四次,深度以不伤根为宜。 (3)松土应选择晴天,并应在土壤不过分潮湿时进行,保持土质疏松和良好的透水、透气性。 4、施肥(肥料由服务商提供) (1)乔木:每年春、秋施肥各不少于 1 次。施肥采用埋施,肥料不能裸露。 (2)灌木、群植、花坛:每年春、夏、秋施肥各不少于 1 次。 (3)草坪:每年不少于 4 次,视其生长情况增施,以保持四季常绿为佳。 (4)施肥实施现场监督制度,供应商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监督。 5、修剪 (1)乔木:按照乔木生长规律,春季进行一次全面性修枝整形,每季度按乔木生长实 际情况进行局部修枝,疏除阴枝、徒长枝等。修枝按照具体乔木进行,按照甲方要求, 力求做到同一树种修剪统一、整齐、美观。 (2)灌木、绿篱、群植花坛:春季进行一次全面性修剪,促使植物萌发新梢。其他时 期稍作修剪保持齐整,花坛轮廓清晰,图案明显,无残缺,绿篱无断层,黄叶及凋谢枯 枝落叶及时剪除灌木做到绿篱齐整,球形统一;色块图案做到修剪统一整齐、显示绿化 设计图形效果。 (3)草坪:春夏秋等草坪生产旺季修剪不少于 4 次。草坪的高度要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修剪面要平整。 6、灌溉 浇水时间随季节的不同有所变化。炎热季节宜在上午 10 时以前或 16 时之后进行, 切忌中午浇水,以免水温与土温差异大而伤根;在冬季气温较低,浇水宜在上午 10 时至 16 时之间进行,无枯萎和涝浸现象。草坪表面水在雨后 24 小时排清。 7、病虫害防治(杀虫药由服务商提供) (1)乔木防病虫害:以防为主,按照乔木病虫害发生规律,定期喷药预防,每两个月 喷药一次,并用多种杀虫药、杀菌药交替使用,提高药物使用效果。 (2)按照灌木、色块病虫害发生规律,定期喷药预防,每两个月喷药一次,多种杀虫 药、杀菌药交替使用,提高药物使用效果;其余时间发现病虫害发生立即喷药进行防治。 (3)全部绿化(含停车场)每半年喷药一次,多种杀虫药、杀菌药交替使用,提高药 物使用效果。 (4)施药时间要选择民警下班后,并提早 1 天进行公告。 8、补植、改植 (1)养护期间场地内出现枯死的树木、花卉、植被等植物,供应商需在 15 天内更换补种,草坪草种纯度达 95%以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对已呈现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草坪、乔木、灌木和花卉,应及时提出 改造方案,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可进行改植。 9、抗旱、抗涝、抗台风 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前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由于供应商措施不当,人员不到位造成受损的,供应商应对受损绿化树木进行赔偿。 四、其他 (一)所有劳动工具、设备、人力、种苗和管理等由供应商提供,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全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只提供指定放置场所,由供应商负责保管。供应商在实施期内必须配套2台或以上运输车(必须为自有的车辆,载重达1.4吨或以上)、1台或以上自有喷灌车,且配备相应资质的驾驶员。配备农药喷洒机、剪草机、绿篱机、油锯、高空油锯每个设备最少1台。 (二)采购人只提供指定有限场地,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对场地的要求,进行绿化养护工作。采购人指定现有的水源,供应商亦可经同意后自行敷设供水管网。淋水用水由采购人免费提供,供应商必须爱护供水设施,合理使用供水系统和控制使用水数量,对于不合理使用问题,采购人有权在管理费中提取合理费用予以补偿。为保证工作人员安全,在使用农药时,应在下班后或假日(甚至在夜晚)进行,在施药前要向甲方报告。 (三)服务期限内,本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如风灾、火灾、连续性下大雨等除外),供应商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供应商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供应商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四)组织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绿化情况,对需要改造的项目如地质情况、疏水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提出养护计划。技术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一次到现场勘察并向采购人报告勘察情况。 (五)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人员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采购人不作任何赔偿。 (六)每个月由采购人委派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方式为随机抽查。检查达到上述绿化管理方案要求为合格,检查对照上述绿化管理方案要求中有一项不达要求的,认定为不合格。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需进行整改提高,至重新复查验收合格为止,重新整改经检查验收仍不合格的,扣罚当月全额的绿化管理服务费。连续两个季度检查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绿化养护服务工作质量标准:应按照《广东省现行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及《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执行。 (八)关于供应商人员的基本要求: ①安排作业人员不少于13人进行市局驻外单位营区绿化管养,接受双重管理。②专业技术方面由供应商方管理,考勤、纪律由双方管理。 (九)供应商负责承担绿化养护员工的聘请、工资、住宿、福利保险及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人员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采购人不作任何赔偿。 (十)每个月由采购人委派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方式为随机抽查。检查达到上述绿化管理方案要求为合格,检查对照上述绿化管理方案要求中有一项不达要求的,认定为不合格。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需进行带改提高,至重新复查验收合格为止,重新整改经检查验收仍不合格的,扣罚当月全额的绿化管理服务费。连续两个季度检查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服务有效期:主要包括看守所营区、戒毒所营区、巡警支队及铁骑中队营区、出入境营区、交警支队大院、禁毒及反恐支队营区、打私支队营区、车管所、高速一大队龙湾队部、蓬江大队、江海大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十二)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并通过采购人考核后,每月10号前,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工作进行验收,且确定供应商已将上月工资发放给员工后,供应商于次月10号前开具上月服务费的有效发票交于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将绿化养护服务费转账给成交供应商。 1 江门市广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497,000.00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0-3260353
采购单位:江门市公安局
2023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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