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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黄陂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一标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黄陂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4-21 |
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黄陂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一标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黄陂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黄陂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3】342号)。
1.4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兆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黄陂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施工一标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FNGZ00727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NGZ00727
2.5建设地点:庐江县
2.6建设规模:工程位于黄陂湖湖区北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区基底改造、植被生境恢复、湿地管护道路等,总面积约10.76km2。
2.7项目总投资/本标段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29078.72万元/本标段估算价约9000万元。
2.8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工程总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界定的工程规模、功能、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从合同签订后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进行总承包,包括按照建设程序要求协助办理施工准备阶段有关审批手续、施工准备工作。完成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完成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水保和环保专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验收、工程移交(交付),协助组织法人验收,协助完成政府验收等,并接受项目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管理、审计,以及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配合项目后绩效评价等工作。具体细化为:①设计管理工作。包括对设计进度、设计方案、设计变更、设计成果管理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对项目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等;⑤工程验收。包括协助组织法人验收和协助完成各项政府验收;⑥工程移交及档案资料归档;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细化以外的,均非承包人需要完成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设计业绩与施工业绩可分属不同项目),或具有独立承担的(非联合体承包)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②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签约合同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完工时间为准;
③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指:签约合同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总承包(包括正在实施的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上述水利工程均不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设计管理任务的单位;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联合体成员最多为 3 家(其中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并满足相应的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5.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网上登录、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8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
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5月15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99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夏工
电 话:0551-87318016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398号A座5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善鸿、朱明明
电 话:0551-6519176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302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或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9754558542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0天0小时6分2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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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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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4-210天0小时6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