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zyxdgc-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小明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誉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晶晶182951803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李俊乡团结村崖湾安置点棚圈易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ZYXDGC-0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李俊乡团结村崖湾安置点棚圈易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3.83万元,招标人为海原县李俊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5454.53平方米(38.18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俊乡团结村崖湾安置点棚圈易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李俊乡团结村崖湾安置点棚圈易地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要求投
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
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
失信被执行人)。
3.3根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8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 时 00分
递交方式中世e招(银川)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时 00分
开标地点:中世e招(银川)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俊乡团结村崖湾安置点棚圈易地改造项目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李
俊乡团结村崖湾安置点棚圈易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257号)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闽宁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李俊乡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XZYXDGC-02
2.2建设地点:李俊乡团结村
2.3 招标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5454.53平方米(38.18亩)。
建筑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消毒室、管理用房1座(54平方米)、养殖牛舍9座(945
平方米)、每栋室外活动场地面积150平方米,总室外活动场地面积1350平方米、草料加工
间2座(240平方米)、青贮池1座(650立方米)。
室外附属工程:(1)土建工程:园区室外场地碎石硬化铺装165平方米、混凝土路缘石825米、
混凝土排水沟320米、铁艺大门1座。
(2)室外给排水工程:DN80PE 给水管160米,DN65PE给水管150米,DN32PE 给水管100米,
混凝土圆形立式闸阀井5个,潜水提升泵2台,50立方米一体化玻璃钢蓄水池1个。
(3)室外电气工程:架空敷设干线采用YJLV22-0.6/1KV-4X25约240米,设低压电杆约5座,
电表约25个,各单体进线低压电缆采用 BV-3*6-SC25约200米,YILZ22-0.6/1KV-5X6-SC32
约230米。
2.4工期:计划70天。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
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
失信被执行人)。
3.3根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将
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清晰扫描件发送至83897838@qq.com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
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递交
至中世e招(银川)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李俊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海原县
联系人:马小明
电 话:15209650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誉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天成大厦13楼
联系人: 刘晶晶
电 话: 18295180319
电子邮件: 838978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源目负贵欠)
Mbb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埋极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