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汝城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2025年)
金额
62.6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汝财采计【2024】057号
预算金额62.63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雪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润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江华181757619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汝城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2025年)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3日

湖南润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的委托,对汝城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2025年(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24】05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RS-RC-2024CZZF-0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2025年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24】057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RS-RC-2024CZZF-002 

4、采购项目预算:626322.2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

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元)

1

汝城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024-2025年

详见采购需求

626322.20

9390.00

★注: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2 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513日起至2024520止,每天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润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城县卢阳镇予心路电力新村办公大楼二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磋商公告中第四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5月2414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5月2414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润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城县卢阳镇予心路电力新村办公大楼二楼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达,(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4523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3)。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

地址:汝城县卢阳镇和平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4楼

联系人:何雪娟

联系电话:1378735090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润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汝城县卢阳镇予心路电力新村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人:朱江华         

联系电话:18175761995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期: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3: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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