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8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兰州润滑油厂2023年汽、柴油清净剂委托加工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润滑油厂2023年汽、柴油清净剂委托加工业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润滑油厂2023年汽、柴油清净剂委托加工业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210吨/年汽、柴油清净剂的原辅材料供应(包括:除甲供原料外生产汽、柴油清净剂所需添加剂、组份油、4L、200L、吨箱三种规格产品包装物),汽、柴油清净剂的生产(包括产品调合、灌装)及成品储存,汽、柴清净剂指定地点的24小时运输(含接卸)及成品固体废弃包装物合法回收等服务。还需配合委托单位做好产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统计盘点、质量售后服务以及生产信息系统录入等基础性工作。
2.2招标范围:
210吨/年汽、柴油清净剂的原辅材料供应(包括:生产汽、柴油清净剂所需部分添加剂、所有组份油、4L、200L、吨箱三种规格产品包装物),汽、柴油清净剂的生产(包括产品调合、灌装)及成品储存,汽、柴清净剂指定地点的24小时运输(含接卸)及废弃包装物合法回收等服务。具体品种、规格、最高限价见表1。
表1:委托加工品种、数量、规格、最高限价、预估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年度预估最高限价预估金额税率说明
(L/桶)(吨)(元/吨)(万元)
汽油清净剂41220002.2报价中税率为13%
2008021300170.4
吨箱7820600160.68
柴油清净剂41128001.28
200301230036.9
吨箱201180023.60
合计210/395.06

备注:1. 招标方提供调合汽、柴油清净剂所需的原料各一种和产品标签,除此以外的所有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均由受委托方提供。
2. 委托加工产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节,本次招标定单价不定具体委托加工数量。
3. 灌装所需1000L吨箱必须为防静电吨箱。
4. 产品因外界原因造成主要原料成本波动≥±10%时,需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2.3服务标准:
1. 满足原辅材料(添加剂、组份油、包装物等)仓储能力,需标识清晰准确。
2. 满足委托方配方体系的调合、灌装生产需求的设备设施。
3. 满足原辅料、包装物、成品的检验设备需求,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及润滑油公司相关内控要求。
4. 装卸设备设施满足原辅材料、包装产品装卸需求。
5. 具备足够的运输能力,满足包装成品的配送要求。
6. 提供产品的质量和服务售后。
2.4服务期限:招标结果有效期1年,合同签订履行期限一年,期满合同续签不能超过3个月。
2.5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不分包、转包,进行整体采购。一个中标人,中标后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签订合同。
2.6报价方式: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委托人不承诺具体产品委托加工数量,按总价评标,按中标单价结算。另外,还需进行阶梯式报价。当年度实际供货量在本次采购年度预估量的基础上增加20%,则执行成交人承诺的相应阶梯价格。投标人如不进行阶梯报价,将被否决投标。
2.7最高限价及报价:各品种、规格设定最高限价,任一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为废标处理。报价为满足标的内容并包含所有税费的产品吨油到岸价(含接卸、上架),商业汇票支付。
2.8结果审核:
2.8.1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第一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第一候选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决议对第二候选人审核。以此类推。
2.8.2候选人为已经为招标人提供招标内容相同服务的,则不进行现场审核。
2.8.3现场审核主要内容是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审核人员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候选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现场审核。
2.8.4经审核,结果与候选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纳入润滑油公司失信企业名单,取消其在润滑油公司范围内任何投标资格,扣除其招标保证金,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润滑油公司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提供有效的安评、环评、消防验收报告(备案)。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提供承诺书):
(1)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
(2)公共媒体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方面负面报道。*
3.2.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存在行贿犯罪(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承诺书与网页截图,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3设备设施要求:
3.3.1生产设备设施:本次招标,以下生产设施及检验设备列入投标必备要求,其中生产设施包括:专用组份油储罐2具(不小于50m/具)、专用功能剂储罐2具(不小于30m/具)、专用成品油储罐2具(不小于30m/具)、专用调合釜2具(不小于10m/具),4L、200L灌装线各一条(灌装能力:4L线不小于500桶/小时,200L线不小于50桶/小时),需提供设备设施资料明细(设备购置清单、合同、发票及照片)。
3.3.2分析检测设备:投标方需提供满足汽油清净剂GB/T19592-2019标准和柴油清净剂GB/T 32859-2016标准批检项目的检测设备清单、照片及已具备的证明材料。
(1)汽油清净剂批检项目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见附表)
(2)柴油清净剂批检项目(见附表)
3.4配送要求:具备全天候24小时配送、接到订单后8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北京、天津、河北省)以及货物抵达后的接卸能力(需提供配送方案)。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对下附内容进行承诺,提供承诺书:
(1)成品油生产能力:合同签订1个月内,达到汽油清净剂调合200吨/年、柴油清净剂调合100吨/年,以及对应4L、200L、吨箱规格产品的生产、灌装能力,具备生产上述产品所需添加剂和组份油的供应能力。
(2)需对生产汽、柴油清净剂产品以及所需的各类添加剂、组份油和包装物的质量,做出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的承诺,并列出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3)承诺合同签订1个月内提供首批合格产品(数量25吨),1个月内生产运行正常并建立安全库存(数量30吨),收到我方订单8小时内配送至指定地点,满足我方保供要求。
(4)对产品售后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指定地点运输、装卸、成品废弃固体包装物合法回收等)做出承诺,列出不少于委托方要求的具体售后服务措施。
(5)汽、柴油清净剂的加工品种、数量、规格包括但不限于表1所列。后期有增加品种、规格、数量需求,需承诺双方协商后按同类产品最优惠价格供应。
(6)承诺服务期内我公司享受中标人对外供货的最优惠价格。
(7)需明确该承诺是投标人的自愿行为,不能作为约束我方与之发生业务的条件。
(8)投标人需签订“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 2 月7日16时00分00秒至2023年2月13日23时59分59秒内*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开标时间(网上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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