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10-40
预算金额201.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傲杰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0-40
2、采购项目名称:17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费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内容包括
运维范围及期限:城关镇、锦屏镇、香鹿山镇、柳泉镇、韩城镇、三乡镇、盐镇乡、高村镇、樊村镇、赵保镇、白杨镇、莲庄镇、张坞镇、董王庄乡、上观乡、花果山乡共16个乡镇空气站点和1个产业集聚区空气站点,上述17个空气站点均为六因子(PM10、PM2.5、SO2、NO2、CO、O3)站点,运维期限为12个月。
运维主要内容:空气自动监测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防雷设施、视频监控设施、UPS、空调、稳压电源、灭火器及其他所有与空气站点运行有关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站房内部管理、内部电力和网络维护,上述工作产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全部包含在本项目运维费中。运维过程中须接受委托方(或第四方)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空气自动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联网正常。站点迁移有上级部门正规认可手续的,运维单位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等具体工作。每月定期向委托方提交《空气自动站运行月计划》、《空气自动站运行情况月报告》,向委托方陈述空气自动站的运行状况和事件处理情况。
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及其它国家、河南省、洛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行业规定,配备具备省级以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与质控要求培训合格证运维人员,开展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如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与质控相关技术规范、管理要求发生变化,需按要最新的规范要求开展运维与质控管理工作。
(2)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质量标准:合格。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宜阳政采招标(2023)0328号 星藏(河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soho新干线A座1218室 2,019,6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宜阳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合格
四、评审专家名单
蒋希利,李雪生,郑丽霞,岳崇玉,李军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洛财购(2019)3号文件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2,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洛阳市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0379-688829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B座20楼
联系人:吕傲杰、王墨
联系方式:0371-55376870 55377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傲杰、王墨
联系方式:0371-55376870 5537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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