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灵城镇等4个乡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扫尾工作技术服务项目三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灵城镇等4个乡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关扫尾工作技术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LBCG2019256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9日
开标日期:2019年12月25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 无
中标供应商名称:宿州山海经测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43000.00元
工期及质量要求: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完成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七路与纬七路交口宿州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7号楼5层511-514室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长华 、尹成胜、 王少伟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灵璧县
联 系 人:王局长 联系方式:60219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钟秀锦城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17755782229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5日至2019 年 12月26日(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金额约6700 元(代理费,不包括评审费)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钟秀锦城63幢2单元1104,联系电话:1775578222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土地确权中标.pdf |
招标文件.pdf |
中标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