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宁市后滩湿地东梁规划二路、巴哈尔街建设房屋征迁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4.8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sh-2024-010
预算金额14.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硕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慧191991088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伊宁市后滩湿地东梁规划二路、巴哈尔街建设房屋征迁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H-2024-010 
    项目名称:伊宁市后滩湿地东梁规划二路、巴哈尔街建设房屋征迁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8600  
    最高限价(元):148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宁市后滩湿地东梁规划二路、巴哈尔街建设房屋征迁拆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86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实施征迁拆除范围:东至吉拉街,南至幸福街一巷,西至居民区,北至巴哈尔街范围内43户房屋、附属物及构筑物(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3户全部拆除完毕为止(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预留投标人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办事处
地 址:伊宁市新华东路242号
联系方式:0999-8050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硕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安徽路以北、武汉路以西安心嘉园S3-301-1号商铺
联系方式:1919910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
电 话:1919910881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房屋拆迁.pdf
17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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