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K2023-2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更新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7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k2023-200
预算金额27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856858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991-3550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更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3-200

项目名称: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更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更新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业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时反馈VPN设备已过质保期,同时建议后期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主管部门要求的的设备。截至2023年10月,原项目采购VPN设备已运行7年,维保已过期4年,且已无质保服务,无法有效保障设备稳定运行与医疗机构用户正常使用。截至目前该设备已分配医疗机构VPN客户端用户29571个,同时与1704台医疗机构IPSec设备链接。平均每日VPN在线会话数19000个,高峰时期VPN在线会话数已超过系统限额值20000人,并出现用户无法登录的问题,导致用户在高峰期无法访问VPN专网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为保障自治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拟重新组建自治区卫生健康业务虚拟专网安全接入架构及设备,计划采用双冗余主备机制采购4台VPN设备同时开展全区医疗机构VPN客户端替换与IPSec设备重新调试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供货;自验收日之起,免费质保36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联系方式:0991-8568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991-3550122









附件信息:

  • 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整改更新设备采购项目 GK2023-200.pdf

    314.2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