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广西建设有限公司柳覃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水泥涵管)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CR11-LQGL-XJ-2022-089
柳覃项目因桥梁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08月20日下午17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Φ1.5m |
填土高度 |
米 |
25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 |
2022.8.22 |
|
2 |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Φ1.5m |
填土高度 |
米 |
11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 |
2022.8.22 |
|
3 |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Φ1.5m |
填土高度 |
米 |
52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 |
2022.8.22 |
|
4 |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
Φ1.8m |
填土高度 |
米 |
516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 |
2022.8.22 |
二.项目简介:
鹿寨-钦州港公路柳州至覃塘段1标,K0+003.34-K11+693,主线长度为11.69公里,互通立交长度为8.077公里,合计19.767公里。本标段主线起于来宾市象州县运江镇小太阳村西北的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顺接梧柳高速与规划梧州至乐业公路(鱼峰—宜州段)相交叉,西南行在马坪镇北龙保村西与正在施工的贺巴高速相交叉。本标段主线含大桥 1368m/5 座,中桥 140m/2 座,小桥112m/2 座,涵洞 6道/239m。标段总挖方552.8万方,其中挖土方165.9万方,挖石方386.9万方,总填方156.2万方。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标的物到货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专用发票。
4.货物验收方式:以现场双方实际检尺验收数量为准。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80%)
? 铁建银信(20%),兑付期限为:6个月
□ 银行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2)付款周期:双方办理结算后,买方收到发票后90日内拨付结算金额的70%,收到发票后120天内再支付30%货款,如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无息承兑汇票。
6.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7.报价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60天内有效。
8.技术指标:详见附件1:图纸要求。
9.其他要求:无。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广西建设有限公司柳覃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
联 系 人:杨建(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696050628
联 系 人:于海川(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355043946
2022年08月17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CR11-LQGL-XJ-2022-089
中铁十一局集团广西建设有限公司柳覃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CR11-LQGL-XJ-2022-089(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 CR11-LQGL-XJ-2022-089(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到货含税 单价(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合计 |
-- |
-- |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