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浙江常好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就2022-2023年度浙江常好贸易有限公司药剂(次氯酸钠溶液、液体聚合氯化铝、氢氧化钠溶液、CL17余氯仪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浙江常好贸易有限公司药剂(次氯酸钠溶液、液体聚合氯化铝、氢氧化钠溶液、CL17余氯仪试剂)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ZGS-GK-2022003
二、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委托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 |
1 | 2022-2023年度常山县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药剂(次氯酸钠溶液、液体聚合氯化铝、氢氧化钠溶液、CL17余氯仪试剂)采购 | 详见采购内容与要求 | 160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次氯酸钠溶液、氢氧化钠溶液);
3.提供次氯酸钠及聚合氯化铝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氢氧化钠的食品添加剂证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14日(逾期不候,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2.获取方式和地点:现场购买或邮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东苑小区17-1)。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报名)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报名)【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1)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2)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14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到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东苑小区17-1)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2.标书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被签收的投标文件(以收件人本人签收记录为准)视为按期送达,逾期送达或邮费到付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按未提供投标文件处理。代理机构仅负责原封保管收到的邮件并在开标时间统一拆封,对于邮件寄出前的损坏或寄送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邮寄收件信息: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东苑小区17-1),樊先生,0570-5026588。
九、邮寄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在途时间,建议尽可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使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由于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本地其他快递经常性存在不要求本人签收的情况,建议投标人采用顺丰快递、邮政速递邮寄;否则,如出现邮件虽送达但未通知收件人导致收件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避免误投或提前拆封,邮寄快件外包封请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9时30分)前不得启封”字样、联系人、联系方式。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在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东苑小区17-1)开标。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和期限:
1.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公告”栏;常山县政府网(www.zjcs.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常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红旗街19-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5691279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人:胡波
采购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0-5691279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东路东苑小区17-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樊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5026588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樊先生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0-5026588
浙江常好贸易有限公司
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附件信息: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docx
19.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