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升大创博”重点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师范学院“升大创博”重点建设项目已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项目批复,批复文号: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63、64号。招标人为宁夏师范学院。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其余资金由宁夏师范学院通过学费、培训收入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兴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
项目总投资:19556.83万元,其中:
一标段 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项目估算总投资13299.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78.08万元,其他费用1036.3万元,预备费985.15万元。
二标段15号学生公寓楼项目估算总投资625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01.52万元,其他费用492.28万元,预备费463.5万元。
建设内容:
一标段: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项目,占地21.4亩,建筑面积19600平方米,其中:地上七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含人防工程面积642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育协同提质发展研究中心、教育数字化研究院、智能计算与数据处理产业发展研究院等用房,同步配套室外地面及道路硬化、管网、绿化等工程。
二标段:15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占地6.11亩,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九层,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局部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公寓1栋,设置学生宿舍约194间,同步配套室外铺装硬化、管网、绿化等工程。
设计服务期限:一、二标段均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一、二标段均为(1)工程项目的勘察;(2)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跟进等;(3)工程的初设概算;(4)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后续服务。(5)BIM设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备案验收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一、二标段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负责人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注: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主导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1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夏师范学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
联系人:景老师,电话:1819548955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兴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和新华街交叉口往南100米院内
联系人:马思远,电话:18169106901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