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央路大楼27-30层开启窗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央路大楼27-30层开启窗维修项目】(项目编号:【ZBZBD0000933ZX0029】),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央路大楼27-30层开启窗维修项目,拟针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央路大楼的开启窗进行维修与安装置换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预估规模为30万元人民币(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
采购内容 |
质量要求 |
项目地点 |
工期 |
1 |
开启窗维修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书要求。 |
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0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参选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公章。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针对本项目采购的产品(电动开窗器)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2年)。若参选人为制造商,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2.1.5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6参选人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名售后维修服务人员、2名安装服务人员(以上人员不可复用),保证项目进行。须提供人员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要求: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参选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参选人承接全国范围内的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含)。如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该类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产品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如提供该类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均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单项合同发票,订单发票或订单汇总单发票),并提供每张发票真伪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或税务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所有原件备查。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的公司将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购买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汇款凭证、税务信息表WORD版(如下)五份资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比选代理邮箱13382056414@189.cn。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
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
3 |
参选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户银行联行号 |
|
9 |
经办人姓名 |
|
10 |
经办人手机 |
|
11 |
经办人邮箱 |
|
注: 1.本表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
4.3纸质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汇款备注:ZBZBD0000933ZX0029w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60号江苏电信大楼1602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完成供应商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地 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魏童洁、金雅姣、李谦、王高明
电 话:/ 电 话:13382056414(报名)、153651085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3382056414@189.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9.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anggaoming@cicdi.cn】。
比选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9日
比选代理监督电话:189129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