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 (项目名称)已 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 《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 ( 前期 ) 〔 2024 〕 37 号)、《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4 〕 35 号)、《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2024 〕 159 号)、《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2024 〕 160 号) 、 《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4 〕 0124 号) 、《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 2024 〕 0125 号)、《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 完全中 学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202 4 〕 187 号)、《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 202 4 〕 188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新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2.1.1 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 :本项目位于起步区第五组团 E05-03-10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 NC13 路,西至 NB7 路,南至 ED515 路,北至 EC4 路。
2.2.2 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 :本项目位于起步区第五组团 E08-02-16 地块,东至 ND506 路,西至 E08-02-15 地块,南至 ED515 路,北至 EC4 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
2.2.1 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项目新建 1 所 48 班完全中学,总用地面积 55255.5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6580.3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6637.7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942.6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宿舍楼、风雨操场、食堂、图书馆、报告厅、开闭站、门卫、地下人防兼车库等,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
2.2.2 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项目新建 1 所 36 班小学,总用地面积 3003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2302.8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6950.1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352.72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地下人防兼车库等,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工程。
2.2.3 本项目 合同估算价 为 630 万 元。其中, 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 合同估算价 为 400 万 元, 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 合同估算价 为 230 万 元。
2.3 招标范围:
2.3.1 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本项目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土方工程、主体结构、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消防水、消防电、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小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泛光照明、智能化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减隔震、抗震支架、实验室配套主体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上级开关站至本项目变配电室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报装、施工、维护等,直至取得国网验收合格意见,不论项目上级开关站是否在本项目红线内)、临水、临电、安全文明施工等临时工程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及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等合同中明确的监理工作职责、义务,并配合项目 BIM 和 CIM 的数据对接,以及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进度、造价、实名制、绿色建筑、绿色施工、智能建造、信访维稳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落实雄安监理区块链系统使用及管理要求、竣工验收资料整理交接、缺陷责任期工程监理及交付阶段查验、维修管理工作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等,其它要求按国家和河北省及雄安新区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及规定执行。
2.3.2 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 本项目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土方工程、主体结构、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消防水、消防电、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小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泛光照明、智能化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减隔震、抗震支架、高低压变配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上级开关站至本项目变配电室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报装、施工、维护等,直至取得国网验收合格意见,不论项目上级开关站是否在本项目红线内)、临水、临电、安全文明施工等临时工程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及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等合同中明确的监理工作职责、义务,并配合项目 BIM 和 CIM 的数据对接,以及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进度、造价、实名制、绿色建筑、绿色施工、智能建造、信访维稳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落实雄安监理区块链系统使用及管理要求、竣工验收资料整理交接、缺陷责任期工程监理及交付阶段查验、维修管理工作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等,其它要求按国家和河北省及雄安新区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及规定执行。
2.4 项目施工工期计划: ( 1 )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30 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30 日。
( 2 )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计划工期 6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30 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 日。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 满足 以下 ①② 中任意一项 均可 :
①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
②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本项目共设 2 名总监理工程师,其中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 名,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小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 名。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完全中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协调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④项的要求:
①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③ 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公共建筑工程(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或司法建筑等)监理业绩(参与过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过均可,资格条件业绩无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要求);
④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兼职。
(4)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2022 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 2022 〕 151 号)等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v.投标人被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 骗取中标 ” 或 “ 严重违约 ” 或 “ 重大监理质量 ”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 信誉要求 ” ⑤ 项修改为本条)。
A.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 项修改为本条)。
C.以上 u 、 v 、 w 、 x 、 y 、 z 、 A 、 B 与 “ 信誉要求 ” 不一致的,以 u 、 v 、 w 、 x 、 y 、 z 、 A 、 B 条要求为准。
D.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E. 拟投入本项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 https://jzsc.mohurd.gov.cn/ ) “ 不良行为 ” 的为准)。
F. 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监理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 谁主张、谁举证 ”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投诉与答复 ”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 2022 、 2023 年度(若成立不足 3 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8 时 59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 “ 暗标 ” 形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应分开制作。暗标部分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导出 PDF 格式再进行上传(暗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 https://www.xaprtc.com 。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张市路57号
联系人: 张 经理
电 话: 0312-5616806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系人:王思莹、李想、薛建伟、封勋
电 话: 0312-4078180 , 15535135146
电子邮件: wangsy@sstc20.com
传真(如有): 010-62688250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服务平台 ” 或 “ 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 office2010 或以上版本,支持 docx 和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 PDF 后导入, PDF 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 3120 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 CA 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 CA 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 CA 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交易服务 - 投标人主页( 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 )进行下载查看。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 “ 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 ” 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 CA 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 2 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 CA 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16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异议与答复 ” 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的 “ 异议 ” 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思莹
联系电话: 15535135146
电子信箱: wangsy@sstc20.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23 号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 0312-5620123 ,邮箱: ggfwjjyjd@163.com 。
10.17该项目采用 “ 双盲 ” 评审及 “ 分散 ” 评标。
10.18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10.19 尚未注册或提交信用评价信息的监理单位尽快登录 http://203.110.221.107:8081/SzjsCustom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 注册或提交。开标时,信用评价系统未显示注册单位信息的,信用评价分值为 0 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信用标的信用评价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以前最后一次信用评价季度性更新 ( 包括实时更新 ) 的分数为准。 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8530 进行咨询。
10.20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