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旅大方向第二期副食品供应商入库遴选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a1-2302012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衣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公告正文
旅大方向第二期副食品供应商入库遴选项目-二次比质比价公告(招标编号:GXCZ-A1-230201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旅大方向第二期副食品供应商入库遴选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某单位所需副食品的供应商进行入库遴选,提供需求响应、副食筹措、初级加 工、预置标准化、仓储协作、把控食品质量安全、应急保障等服务。第八包:预包装食品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八包:预包装食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八包:预包装食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1 特殊资格要求
(1)预包装类供应商需具备筹措目录中预包装类食品(除乳制品)所需品种供应能力,具 有实际经营的综合类直营或加盟门店,或者存在向综合商场超市供应预包装食品的合作业 绩。
【须提供具备筹措目录中预包装类食品(除乳制品)所需品种供应能力的承诺声明;具有实 际经营的综合类直营门店的供应商,须提供直营门店的参股股权关系证明(或分支机构证明)以及直营门店照片(加盖公章);具有实际经营的综合类加盟门店的供应商须提供加盟协议 以及加盟门店照片(加盖公章);存在与综合商场超市合作的供应商需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 以及能够证明存在实际业务往来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银行转账证明复印件】
3.1.2 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
(2)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企业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企 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参与入 库遴选项目供应商是非大连地区企业,须承诺在实际供货前必须领取大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企业适用)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从 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非大连地区企业须在实际供货前领取大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承诺声明】
(3)供应商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 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构成清单及股权比例(格 式自拟);提供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 法设立并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的承诺声明】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间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
(5)生产经营企业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没有受到军队采购 和地方市级以上政府重大采购处罚的记录;【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查询截图;近 3 年内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 市级以上政府重大采购处罚的承诺(格式自拟)】
(6)预包装类食品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平均营业 收入应达到 3000 万元;成立不足三年供应商应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年 度审计报告,年度平均营业收入应达到 3000 万元。【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 能够体现审计事务所审计意见和各年度利润表】
(7)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项有效期内的 ISO9000、ISO9001、ISO2200、ISO45001、HACCP、GAP 的体系认证或证书;【须提供任意一项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或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需在大连地区具备一定规模的仓储条件,自有或租赁的仓库面积应不少于 1300 平方米,其中;【自有仓库的供应商须提供仓库权属证明扫描件,所有权人应与供应商保持 一致;租赁仓库的供应商须提供仓库租赁协议扫描件、租赁仓库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银行 转账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仓库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应能证明仓库面积不少于 1300 平方米】
(9)供应商应具备物流配送能力,自有或租赁食品专用运输车辆数量应不少于 20 辆;【自 有运输车辆的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租赁运输车辆的供应商须提供租赁 协议以及车辆租赁公司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证明材料应能证明运输车辆不少于 20 辆;】(10)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且
提供的产品类别有交叉的,只能有一家申请加入供应商库;【须提供承诺书,一经发现以上 情况由评审小组按照 3.2.6 评审项保留年度平均营业收入较高的供应商继续评审,其余将否 决】
(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须提供承诺声 明】;
(12)供应商近三年无挂靠及非法分包行为【须提供承诺声明】;
(13)本次入库遴选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自然人参与。【须提供承诺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 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 购买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北路长城路段普洛斯物流园(长岭子公交站附近)“融通冷链”二楼会议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北路长城路段普洛斯物流园(长岭子公交站附近)“融通冷链”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服务地点位于:辽宁省大连市。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其他:
1.项目概况:对某单位所需副食品的供应商进行入库遴选,提供需求响应、副食筹措、初级 加工、预置标准化、仓储协作、把控食品质量安全、应急保障等服务。第八包:预包装食品 类。
2.项目相关定义:供应商是指为遴选人提供副食品筹措、配送等服务的市场主体;需求单位
是指遴选人的客户群体。
3.需求内容:本项目为供应商入库遴选,入库供应商在合作期内须积极响应遴选人订单需求,为遴选人提供副食品(预包装类食品)的筹措、初加工、仓储协作、把控食品质量安全等服 务,无条件配合遴选人的应急保障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战备物资储备、轮换、周转等)。遴 选人委托供应商筹措各类副食品需求量以最终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为准。
4.遴选要求:遴选人定期组织市场询价,预包装商品以大连地区指定的大型商超为询价地点,预包装类商品以询价结果下浮 10%作为供应商报价上限。供应商须配合遴选人定期组织线下竞价,供应商按照下浮率大小排序,排名第一(即下浮率 最大)作为下一期的履约供应商,排名第二(即下浮率次高)作为下一期的预备供应商。具体 遴选要求详见第五章。
5.项目规模:估算总计人民币 2889 万元/年(此数据为预估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遴 选人并不能保证实际发生服务费用与此金额相符)。
6.价格承诺:
6.1 基准价确定和定期竞价原则:预包装食品每季度组织一次询价,以华润万家、沃尔玛、大商新玛特为价格采集点;价格未集到的,可选择农贸市场进行补充,取各采集点同类同质 商品正常零售价格(不含折扣、促销、特价等商品)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下一定价周期商品 价格基准价。
6.2 报价承诺: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按基准价下浮大于 10%进行报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农发集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衣经理
电 话:135238918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 系 人: 宋经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