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坝林场国家落叶松良种基地华北落叶松母树林疏伐的 落叶松木材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2021ZQCQ011 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对该单位落叶松良种基地华北落叶松母树林疏伐的落叶松木材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422MB0X798398 法定代表人:陈勇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住所: 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西段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且巴林左旗财政局已批准。内蒙古宏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即:内宏评报字【2022】第107 号,资产评估结果已在巴林左旗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转让标的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资产为限,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供的文书确定,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的木材,包含木材和采伐剩余物(即:树头、树枝),全部归受让方。 (五)木材已于2021年12月份伐倒,成交后,受让方负责打叉、造材、盘运、清理采伐剩余物,同时负责施工作业及木材运输过程所产生的一切税费。 (六)木材及采伐剩余物可以暂时存放在母树林附近的临时楞场,由受让方负责看护管理,存放期间出现丢失、火情火灾等情况由受让方负责。同时,由于木材存放时间长易发生落叶松八齿小蠹危害,受让方必须在规定的施工期限内把木材和采伐剩余物全部运走,将林内和楞场清理干净。 (七)成交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需要特别提示的条款如下: 一是为了顺利完成母树林疏伐任务,防止出现擅自采伐、碰伤弄断保留母树树枝和施工期限内未完成任务等情况,受让方须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缴纳押金壹拾万圆(¥10.0万元)。 二是受让方在施工作业期间如果出现擅自采伐、碰伤弄断保留母树树枝的情况,转让方有权利用受让方缴纳的押金移植补栽符合要求的母树,移栽母树费用按每株1000元计算,同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受让方未按《转让合同》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任务,转让方将上报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2年8月10日8:30起至2022年8月18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8:30起至2022年8月18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7:30止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0日8:30起至2022年8月18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联系人:赵国军 联系电话:13948469728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买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中标公示期结束)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订《转让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103194023117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194000300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194000076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194003070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成交竞买人向内蒙古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账户一次性交清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巴林左旗财政局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成交价款转入巴林左旗财政局。 户 名:巴林左旗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林左旗支行 账 号:1556 3626 6881 电 话:15904766008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巴林左旗林东镇契丹大街西段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文铁军 电 话:0476-7866604 发布单位: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0日 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doc x承诺函.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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