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950.12万元
招标联系人谈吉相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广告牌采购询价函

1、采购条件

我单位承建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二公局三公司广州城市经营中心广告牌采购人,该项目所需广告牌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3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广告牌进行询价采购,请邀请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原番禺区水泥厂,本项目工程费约45950.12万元。项目承建施工区域建筑总面积9.07万㎡,其中西地块为功能住宅及公建商业配套,总建筑面积约为8.67m²;地块内有住宅及配套、售楼部(生活馆),总楼栋数为6栋。工期1100日历天。

2.2、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广告牌,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等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交货地点

采购项目

暂定交货期

备注

1

安全标志牌

150*200mm

512.00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堤路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番禺区沙头街禺山大道南侧STJ15-02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以甲方具体通知起~甲方通知结束(计划202410月~20256月)

车贴

2

警告标志牌

210*297mm

400.00

亚克力盒子

3

禁令标志牌

600*800mm

500.00

白胶亮膜5mmpvc裁切

4

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牌

400*300mm

平方米

420.00

白胶亮膜kt板裁切

5

指路标志牌

150*450mm

170.00

铝板

6

彩旗

370*320mm

290.00

旗帜布

7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牌

500*1000mm

390.00

反光膜+镀锌板+方管+开合式

8

双柱式支柱

0.6*0.8m

390.00

车贴+铁皮+方管背架+双腿

9

反光贴

1*1m

400.00

三级工程膜

10

道口闪光器

/

200.00

太阳能

11

指示标志牌

1*1.5m

160.00

四级反光膜+2.0铝板+89立柱+滑槽+抱箍

12

辅助标志牌

1.6*2.5m

50.00

四级反光膜+2.0铝板+滑槽+抱箍

13

单柱式支柱

1*2.1m

50.00

四级反光膜+2.0铝板+89立柱+滑槽+抱箍

14

铅标志牌

600*800mm

200.00

大字、背架及扣板

15

窗帘

1200*1600mm*8+1050*1600mm

320.00

uv遮光布+配件

16

条幅

700*8000mm+700*7000mm

251.00

旗帜布

17

减速带

900*490*70mm

100.00

盖板橡胶大三线

18

袖章

40*14mm

50.00

贡缎布+魔术贴

19

奖牌

350*500mm

60.00

沙金款奖牌

20

职务卡

5

80.00

胸牌

21

铭牌

800*600mm

平方米

80.00

白胶车贴+亮膜+kt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2.3、报价

1)本次报价为含税固定价,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报价人应按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

2.4、质量技术要求

根据甲方要求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本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

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竞价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深化设计为准。

2.5、结算支付

履约担保

签合同前乙方任选下方一种方式提交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

2.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价税合价5%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三个月。

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税率(根据投标报价所明确的税率执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手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税率按国家新的税务政策执行。

发票要求:要求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付款方式

1、支付条款:结算后30天内支付50%款项,90天内支付50%款项,履约保证金在供货结束后90天内无息支付。

2、付款方式:以现金转账/供应链金融服务/银承方式支付。其中供应链金融票据/银行承兑方式支付金额不高于合同总额的50%(供应链金融票据方式支付的金额所占比例由实际支付金额为准),产生的贴息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采购编号:FA0000011344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4.3、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若有);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4、具有良好的业绩、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5、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7 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根据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时间节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

7.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按废标处理

5.3、网上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为便于招标人进行评标工作,需将报价电子版以Word/Excel格式文件单独上传一份。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二公局三公司广州城市经营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道加达创新中心6623

联系人:谈吉相;陈勇庆

联系电话:181912007071823651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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