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第一师五团产城融合区基础配套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一师五团产城融合区基础配套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TJY01GCGK2023188),已由以师市发改发〔2023〕9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一师五团 3.工程规模:安装6T燃气锅炉1台、安装4T燃气锅炉1台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35千伏输电线路,总长度5公里,新建10千伏输电线路,总长度5公里,新建400kVA箱变2座,1000kVA箱变2座,2000kVA 箱变2座,500kVA配电室2座及附属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1GCGK2023188-01-01 | 第一师五团产城融合区基础配套项目(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相关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设计交底、施工及验收配合及设计变更等,以上内容通过评审、图纸审核等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9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锅炉制造)(B)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锅炉制造)(B)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锅炉制造)(B)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 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同一人兼任,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任务。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12日 00:00:00至2023年08月17日 20:00:00 | ||||||||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自行下载。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1:0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一分中心开标室 | ||||||||
八、其他说明 | ||||||||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1.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份(并且含电子版2份),需委派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应社保)。 2.本项目解密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会议现场不进行解密,但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 ||||||||
十、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盛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市沙河镇分公司 | |||||
地 址: | 第一师阿拉尔市五团沙河镇 | 地 址: | 新疆阿拉尔市五团沙河镇翰林院小区综合楼1-102室 | |||||
联 系 人: | 姜辉 | 联 系 人: | 文静 | |||||
电 话: | 15569228869 | 电 话: | 13150464171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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