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3-12-29 15:5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350001]FJGC[GK]2023061-1
二、项目名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农林大学 | 福州市上下店路15号 | 45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项目):
服务类(福建农林大学)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社会调查服务 | 项目监测 | 本项目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项目。项目内容: (一)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调查监测: (二)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调查监测; (三)林权流转等其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实施情况监测。 | 建立长期跟踪监测网络,通过实地深入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情况,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前期数据支撑,并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高政策前瞻性、精准性和科学性,为促进福建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项 | 采购人验收合格 | 456,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仙淋 |
评审专家: | 庄瑜 、 邱艳华 、 郑莉琴 、 戴济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号:3500?1610?0070?5253?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项目:0.68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福建闽龙林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省林业局)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项目(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报价为4595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报价为459500元,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服务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390575元。
3、备案编号:CGXM-2023-350001-18409[2023]12429。
4、中标日期:2023年12月29日(招标编号:[350001]FJGC[GK]2023061-1)。
5、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6、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邢红霞/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唐丽玉、陈云、应俊/0591-83393307)。
7、中标人:福建农林大学的评审得分为92.5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林业局
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
联系方式:0591-8860811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