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金工作经费-基金工作经费采购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ryh-cs-2024-0135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戚若帆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基金工作经费-基金工作经费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基金工作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RYH-cs-2024-0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基金工作经费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基金工作经费

2.招标编号:ZRYH-cs-2024-0135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重要”指导精神,响应国家对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决定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引导基金。现在拟对引导基金整体规范化合规性进行评价,因此须在引导基金总体层面进行整体评估并提出优化意见和措施。(具体采购内容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4.服务地址:临港新片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具体项目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采购预算金额:500,000.00元(国库资金:50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04-222024-04-28上午09:30:0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下述材料至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现场进行验证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完成招标(采购)文件的下载: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领取磋商文件支付费用,逾期不予办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或支付费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05月1009:3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5月1009:3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405月1010:00: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大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大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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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系 人:魏老师

话:021-68282492

真:/

采购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

人:戚若帆

话:021-55699898-8079

真:021-55699898

子邮 箱:29055821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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