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8月报名】华夏银行北京陶然及高米店支行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供应商征集公
一、项目名称:
1、华夏银行北京陶然支行内装修工程项目(装修面积700平方米)
2、华夏银行北京高米店支行(筹)内装修工程项目(装修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特别说明:上述项目须办理住建委、公安局、所在街道等有关部门的开工、验收等手续,最终项目名称、装修面积、项目地址以施工合同或住建委办理开工手续时确定的内容为准。
二、采购内容简介
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制度等要求,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近期拟对陶然支行及高米店支行分别进行装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土建工程、装修装饰、物防(必须按照公安部《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版要求施工)、综合布线(含网络通讯布线)、消防、暖通空调(仅中央空调)、电气工程、给排水、灯箱广告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包括按照我行要求制作安装室外门头灯箱标识、24小时自助竖式灯箱及室内背景墙LOGO字等)等相关内容。
供应商将依据采购人委托的设计单位绘制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踏勘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工程报价、组织方案、施工方案、质保服务等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相关工程专业各项最新规范要求,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设计及施工措施,协助完成有关部门的报审、报验、竣工验收、环境检测(含除甲醛)等工作,保证工程按合理工期完工。
工程内容以陶然支行、高米店支行项目设计施工图纸、集采邀请文件,结合项目招标前现场探勘实际情况为准。开标前,符合征集条件的供应商均将收到现场踏勘邀请。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建筑业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会计制度,遵守中国法律和属地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或是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在京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施工许可。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严重政府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内无工程类项目违约被诉记录。
3.近3年内,有在北京地区相关行业承接3个(含)以上施工总承包项目并通过住建委验收的成功案例。
4.供应商应有符合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具有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能力,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以上,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完整、有效。
6.供应商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由此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对资料进行审核。
7.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1.供应商请提交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PDF格式扫描文件,可为原件扫描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扫描。
2.资质证书:必须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述材料可为原件扫描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PDF格式扫描文件。
3.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1及2)原件PDF格式扫描文件。
4.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无工程类项目违约被诉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原件的PDF格式文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行政处罚记录等,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屏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据实填写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切勿漏项、更改表样格式,如有漏项或更改表格样式的情况,按报名资料提供不全处理,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此项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7.近3年内北京地区相关行业通过住建委验收的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扫描件(必须提供标明有项目名称的合同首页、施工面积数据页、明确签署时间的签署页)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住建委核发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的PDF格式扫描文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材料的供应商,要求将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大小不超过40MB,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陶然及高米店支行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本次征集报名默认同时参与两项工程项目,采购人将依据项目进度组织招标,分别确定单一工程项目中标供应商。如仅参与部分项目内容,请在提交材料中明确说明。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在征集期到期后,报名资料中有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上述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按单一支行工程项目为单位,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请确保信息表上联系人通讯畅通)。
6.施工图纸发送、现场探勘、投标时间及地点等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联系人:杨工
手 机:13520552095
邮 箱:ztb20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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