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攀钢钒高低温检测器零库存二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wzmyhgxhd2405161292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晓虎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海同0812-338196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1
公告正文

攀钢钒高低温检测器零库存二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攀钢钒高低温检测器零库存二次公开询比PGWZMYHGXHD240516129221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攀钢钒高低温检测器零库存二次公开询比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设备备件产品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授权(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资料)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统一信用证)上无注册资金的,需提供资金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公司级和攀钢公司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产品如非投标方生产的产品,必须注明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厂(品牌)名称,如采购方需要,投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物料来源地及联系方式,如不提供,采购方有权否决中标(成交)结果。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7日09时00分2024年05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何晓虎

联系人:

王海同

电话:

0812-3385362

电话:

0812-3381965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开发票联系电话:028-87703792,邮寄发票联系电话:0812-3381910

 

20240516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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