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鄞州区姜山镇2023年仪门村河道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4.2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瑜迩0574-881577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鄞州区姜山镇2023年仪门村河道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鄞州区姜山镇2023年仪门村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仪门村。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
计 划 工 期:3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河坎挡墙修复、园路修复及绿化修复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34243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2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3.4.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   2.4000878198),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00分)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瑜迩、林佳楠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科技信息孵化园E座903
    电话:0574-88157797、1785850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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