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燃气深圳区域热缩防腐材料批量采购(2022-2024年)
金额
3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220221013004
预算金额34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郝工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2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燃气深圳区域热缩防腐材料批量采购(2022-2024年)
项目编号:4403922022101300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燃气深圳区域热缩防腐材料批量采购(2022-2024年)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210130040001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深圳燃气深圳区域热缩防腐材料批量采购(2022-2024年);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10-13 09:00 至 2022-11-0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10-2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0-2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1.除招标文件已约定的银行账户外,本项目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2.招标代理联系电话:叶工13527853698、黄工13823511207;3.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郝工
办公电话:15807552629
传真:
手机号码:15807552629
电子邮箱:haojy@szgas.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叶挺志
办公电话:22206030、1352785369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22022101300400101Y
标段名称:深圳燃气深圳区域热缩防腐材料批量采购(2022-2024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1-02 18:00
项目编号:44039220221013004
项目名称:深圳燃气深圳区域热缩防腐材料批量采购(2022-2024年)
招标部分估价:34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供应深圳市燃气工程所需的热缩防腐材料,各规格及参考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书》第一节“货物需求及数量一览表”。
工程地址:深圳市范围内(不含深汕合作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之外的其他投标人,包括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明的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热缩防腐材料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2.1制造商作为投标人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所投热缩防腐材料制造商的《制造商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3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的专项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2.4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投标按废标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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