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院业务数据脱敏系统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8/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市卫人委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供应商对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谈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详情请联系信息科-宗先生, 电话: 83923333-8870) 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参加投标。请准备投标书正、副本各一份。 2、谈判的供应商资格: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编制的投标书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人证明书;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指定的合法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6)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请供货商务必在2018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书(副本)交至信息科综合楼五楼511室预审,逾期未交者不得参加招标。 4、供应商资质预审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 5、开标时间和地点:将于2018年10月12日下午14:30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综合楼五楼509室进行谈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派代表并带齐投标书(正本)出席议标。 | ||||||||||||||
|
项目背景 | 为了保障某些敏感信息不被泄露,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拟采用数据库脱敏系统通过脱敏规则进行数据的变形,实现敏感隐私数据的可靠保护。在涉及客户安全数据或者一些商业性敏感数据的情况下,在不违反系统规则条件下,对真实数据进行改造并提供测试使用,如身份证号、手机号、卡号、客户号等个人信息进行数据脱敏。 | ||||||||||||||||||||||||||||||||||||||||||||||||||||||||||||||
指标要求 |
| ||||||||||||||||||||||||||||||||||||||||||||||||||||||||||||||
具体技术要求 |
| ||||||||||||||||||||||||||||||||||||||||||||||||||||||||||||||
其他服务 | 安全教育培训: 1、制订本年度信息安全相关人员(含服务外包人员)的信息安全专业技能培训计划。 2、提供一次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服务。 售后服务: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支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电话和邮件技术支持。重大安全问题1小时内到现场,一般问题2小时内到现场。 | ||||||||||||||||||||||||||||||||||||||||||||||||||||||||||||||
|
三、评分细则
1)价格:总分30分,经评审的最低报价得满分,其余经评审的报价按比例计算得分。计算方法:S1为最低报价,得100分,Sn得分为[1-(Sn-S1)/S1]×100;
2)技术部分:总分40分,依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综合实力部分:总分15分,依据公司资质和商务案例评委综合打分;
4)售后服务部分:总分15分,依据公司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方案评委综合打分。
四、其他:
1)*本项目最高预算为¥400000 (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超出此限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2)本《功能参数要求》所提有关技术和商务要求仅供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提出替代标准,但此替代标准应不低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返回顶部